- 1、偷倒垃圾会怎么处罚
- 2、渎职罪的34个罪名
- 3、环保局长纵容污染如何定罪
- 4、职务犯罪的七类情形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偷倒垃圾会怎么处罚 (一)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最多会判七年。偷倒垃圾情节严重的属于污染环境罪。这里要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渎职罪的34个罪名 (二)
贡献者回答渎职罪有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等35个罪名。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合法、公正、有效执行,从而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构成的犯罪。
一、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可以将渎职罪分为以下三类犯罪:
1、滥用职权型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2、玩忽职守型渎职罪。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3、徇私舞弊型渎职罪。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二、渎职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各级立法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故意与过失的具体内容因具体犯罪不同而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环保局长纵容污染如何定罪 (三)
贡献者回答你好,是环境监管失职罪;
[释义]
本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四百零八条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
(十七)环境监管失职案(第408条)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的;
2.造成人员死亡工人,或者重伤3人,或者轻伤10人的;
3.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
4.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说明]
一、本罪的犯罪主体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或间接故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掼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所谓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国家环保局1987年9月10日发布《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十万元以下(不含十万元)的;
(二)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者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三)人群发生中毒症状的;
(四)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的;
(五)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
知罪犯罪就是明知故犯,故意犯罪应该罪加一等。
玩忽职守罪。
职务犯罪的七类情形 (四)
贡献者回答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刑法》分责第八、九章共规定了53种案件(贪污贿赂:12种;渎职34种;侵权7种)。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 贪污案,
2、 挪用公款案,
3、 受贿案,
4、 单位受贿案,
5、 行贿案,
6、 对单位行贿案,
7、 介绍贿赂案,
8、 单位行 贿案,
9、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0、隐瞒境外存款案,
11、私分国有资产案,
12、私分罚没财物案。
二、渎职犯罪案件:
1、 滥用职权案。
2、 玩忽职守案。
3、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案。
5、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
6、 枉法追诉、裁判案。
7、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
8、 私放在押人员案。
9、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
10、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
1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12、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
1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14、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
15、违法提供出口退税任证案。
1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长工倒流要、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17、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18、环境监管失职案。
19、传染病防治失职案。
20、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
21、非法抵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22、放纵走私案。
23、商检徇私舞弊案。
24、商检失职案。
25、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26、动植物检疫失职案。
27、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
28、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
29、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
30、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1、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2、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33、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
34、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犯罪案件:
1、非法拘禁案。
2、非法搜查案。
3、刑讯逼供案。
4、暴力取证案。
5、虐待被监管人案。
6、报复陷害案。
7、破坏选举案。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环境监管失职罪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奥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