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前社会贡献 (一)

答徐永前在社会贡献方面展现出卓越的能力和影响力。他积极参与并推动了多项重要国企改革政策和法律的制定,其中包括了影响深远的《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96号文)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以及对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企业国有资产法》。他的工作直接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和规范化进程。 在专业领域,徐永前担任了全国律协多项业务指引的主持制定者,如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公司治理的《操作指引》、律师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与治理的《法律业务指引》、风险投资与股权激励业务的《指引》,以及律师担任企业破产管理人的《业务操作指引》。这些指南为律师行业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标准和法律依据,提升了行业服务水平。
他还深度参与了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制定,这一工作对于企业风险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具有重要意义企业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稳健运营。 总的来说,徐永前的贡献不仅体现在政策制定层面,更在推动律师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他的工作成果对我国的经济改革和企业健康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扩展资料
徐永前,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市场开发委员会负责人。1989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市优秀律师。
公司律师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二)
答公司律师,是在公司律师试点单位工作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并已经公司同意聘为公司律师的人员,其法律权利等同于专职律师,是我国律师法规定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兼职律师、专职律师中的一种职业律师。
网友咨询:
公司律师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律师解答:
公司律师可以受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从事下列法律事务:
(一)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等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企业章程、董事会运行规则等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三)参与企业对外谈判、磋商,起草、审核企业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法律文书;
(四)组织开展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法律咨询等工作;
(五)办理各类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律师补充:
公司律师依法享有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发问、质证、辩论、辩护等权利,有权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和其他必须的工作职权、条件。公司律师应当接受所在单位的管理、监督,根据委托或者指派办理法律事务,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将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公司律师所在单位讨论、决定企业经营管理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公司律师的法律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公司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或者公司律师认为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制定、修改企业章程、董事会运行规则等规章制度,对外签署合同、协议,处理涉及本企业的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应当安排公司律师参加或者审核。
【法律依据】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律师,是指与国有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司律师证书,在本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员工。
梁枫梁枫律师的主要专业领域简介 (三)
答梁枫律师在法律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公司法业务、合同法业务、劳动法业务、诉讼与仲裁业务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事务。 在公司法业务方面,梁枫律师具有多年担任公司法律顾问的经验,特别是在公司设立、治理及合规方面提供专业服务。他能够为公司日常管理提供咨询意见,起草及审查商业合同和法律文件,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公司管理,参与重大经济项目及合同谈判,为公司提供包括法律架构建立、风险分析、文件准备等法律服务,协助客户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和危机应对方案。
合同法业务是梁枫律师的另一大专长。他精通合同法,提供从合同准备、签署、履行及管理的全程法律服务企业有效管理合同,避免法律纠纷,提升企业管理效率。 在劳动法业务中,梁枫律师是知名劳动法律师和人力资源专家。他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法律服务,包括担任法律顾问、参与企业改制、并购、上市、破产清算等专项法律事务,以及提供人力资源法律培训。他的专业能力帮助企业有效处理劳动法相关问题,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诉讼与仲裁业务方面,梁枫律师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等法律服务,为客户的合法利益提供高效、全面的法律保障。 此外,梁枫律师还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和公益法律事务。他为中国慈善公益事业提供法律支持,并为企业参与慈善捐赠、发起基金会等社会责任活动提供专业咨询。他为社会公益组织提供法律支持,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梁枫律师在多个法律领域具备丰富经验,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企业解决法律问题,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责任和公益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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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枫,著名的有当代知名女剧作家,担任任中国图书馆学会、吉林省图书馆学会会员,她从事剧作三十余年,有二十多部作品问世,多部获得全国和省、市级奖。她当过中学教师、新闻记者,长期从事文艺创作,曾任山西省文联副主席、太原市文联主席,国家一级编剧,被评为山西省十佳电视艺术家等。
企业改制律师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四)
答一、企业改制律师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单位的不同情况,具体可以和律师协商收费。参考以下几项工作的难度和进度,协商收费。
二、企业改制方面的律师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律师应注意把握好四个关系
1、注意把握律师与当事人、委托人或改制企业的关系
律师参与企业的改制同诉讼业务一样,应在接受企业的委托后才能进行。但是此时律师与委托企业的关系有一定的特殊性,这与诉讼业务中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有所不同。在诉讼业务中,律师是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其是根据当事人的授权来进行的,律师的诉讼活动受到当事人意志的约束。但是企业改制则不同,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律师事务所是典型的中介机构,它是依照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来提供服务,服务的内容和成果不完全受制于当事人,而是具有独立的地位,履行的是法律审查的职
责。我们不能完全按照当事人的意志去出具律师的法律审查意见。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应主要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而在企业改制业务中则应遵循“合法性原则”,这两者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对立,但是律师在其中的地位、作用的差别还是明显的。
2、注意把握律师与其它中介机构的关系
没有哪一种律师业务,能够象企业改制这样,是由多家中介机构共同参与来完成的。一个改制项目的完成整个体现为集团作战形式,也正是因为这样,才存在律师与其它中介机构的关系问题。主要是与参与改制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的关系。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与律师事务所在企业的改制中具有同样的法律地位,只是工作分工和工作角度的不同,但是由于律师的参与是从事法律审查工作,与其它机构的工作必然存在一定的交叉联系,这就带来律师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职责划分、责任范围问题。最普遍的是对于同一个问题,律师与会计师看法不一致时如何处理我认为律师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应充分注意各中介机构的法定职责,注意不要超越自己的职责范围。具体到律师与会计师来说,律师对于资产的法律属性发表自己的意见,而对于资产的定量问题应属于会计师的职责,律师不必过多干预。如会计师出具的会计报告,只要形式要件符合法律规定,律师尽管大胆引用,对于报告中的数据真实性、客观性问题不是律师的审查范围。
当然,律师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应注意保持与其它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尽量避免出现重大的意见分歧。不能通过协调解决的问题,律师应当按照自己的法定职责在法律意见书中如实予以披露。
3、注意把握法律与政策的关系
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属于法理学必定研究讨论的问题,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律师遇到最多的可能就是政策的适用问题。对于企业改制,政府往往会制订大量的优惠政策,一般涉及税收、资产处理、人员安置、土地等各个方面。律师参与企业改制必定要首先熟悉这些政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政策的适用上,律师应当对政策的合法性和适用的可能法律风险作出必要的判断,并给予给改制企业足够的风险提示,避免给改制企业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由于目前政府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处于初级阶段,当地政府制订的这些优惠政策,往往存在与法律不协调,甚至冲突之处。如有的政府制定了关于减免税收的政策,往往会在执行中遇到法律障碍;再如土地问题,政府虽然规定了改制企业可以暂时保持原有的划拨使用,但是律师应当
充分告知暂时保持划拨对规范运营的法律影响。
4、注意把握企业改制与企业改制后规范运营的关系
目前改制企业往往存有一定的思想偏差,认为改制的目的就是享受政府优惠政策,而不是看重企业改制后的规范运营。这一思想体现在企业改制的操作过程中就是企业或决策者看重改制形式的完成,而看重实质的运做是否能够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去进行,给律师带来的影响就是设计方案或操作程序的不规范。应该说,企业改制的这种不规范操作,其危害性和法律风险性是相当大的。不但可能会给改制企业带来的不可挽回的损失,严重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而且也可能会给律师造成非常不利的社会影响,甚至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我建议律师在参与企业改制过程中,应当通过讲课、培训等方式让改制企业充分认识到改制的真正目的,在具体操作上注意从合法和有利于长期规范运做的角度进行,不要为了改制而改制。
(二)律师应注意协助企业处理好五个关键问题
1、改制形式的选择问题
改制形式是整个改制的基础,形式的选择应当根据企业改制前的具体情况来选择,是小型的工业企业产权出售且产品结构、生产规模欲仍基本保持原有状况的,可以选择保留原有的组织形式;如果考虑今后运做发展的长远性可以选择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作为律师应当给当事人就各种组织形式之间的优劣比较进行足够的说明,以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改制形式。
2、资产处置的问题
资产处置是企业改制必然涉及的问题之一,在真个改制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政策性也非常强。这主要包括土地的处理保持划拨还是办理出让,出让金的缴纳是否应当享受优惠,国有集体资产的评估审核批准,产权手续的变更的法律手续等。律师应当仔细、慎重、周密地进行方案设计和步骤操作。
3、职工安置或劳动关系的处理问题
职工安置问题是企业改制必然涉及的又一问题,是直接关系到真个企业改制能够能否成功的关键,更是政府改制方案的审批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律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给改制企业提供最佳选择。职工安置方案的设计必须要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4、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问题
企业改制涉及到产权结构、组织形式均发生重大的变化,必定涉及到改制前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律师在设计改制方案或进行操作时,应注意债权债务转移的合法性问题,避免产生漏债或逃债行为的产生。对于重大债务的处理或尚在进行的重大诉讼对本次改制可能
产生的影响,律师应在法律意见书中作出必要的说明。
5、改制的审批问题
改制是企业的自主行为,应当首先经过企业的法定有权决策机构作出决议,同时应召开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征求职工的意见。其次,涉及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改制,企业制定方案以后,还需要逐级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律师应当督促、协助企业完成上述审批手续。这是改制成功与否的根本。
(三)律师必须完成的四项工作
1、律师必须为企业设计一个改制方案
企业改制是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律师在其中起的作用是通领全局的作用,应该是总设计师和总指挥。因此,律师接手一个企业改制项目后,首先要做的就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设计一个改制方案。方案应当至少包括改制的基本形式、股权结构设置、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等关键问题,还应包括改制方案进行的几个阶段、操作程序、每个程序的负责人、需要的法律文件等。方案设计的是否合理可行,是改制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同时,也是体现律师的智慧和劳动量的重要标志。
2、律师必须要写一个符合公司运营实际的公司章程
公司的章程就是公司的宪法,但是目前我们的绝大部分企业对于章程的制订非常不重视,往往是从工商局或从别的企业借个章程范本改改名称就用。企业不重视章程的起草,对今后规范运营造成的隐患很大。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议事程序等应当与公司的股权结构、股东人数、公司规模相适应,律师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特点和从业经验给予当事人作出参考意见,这些都应该体现在公司章程中。
3、律师必须要给改制企业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
律师参与企业改制的主要目的就是法律审查,因此律师在所有的改制文件完成以后,律师应当为改制企业出具一份反映律师整体审查意见的法律意见书,这既是律师最终劳动成果的体现,在有的改制业务中,如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还是律师的法定职责。在法律意见书中,律师应当对于改制过程及操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并且内容要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
虽然生活经常设置难关给我们,但是让人生不都是这样嘛?一级级的打怪升级,你现在所面临的就是你要打的怪兽,等你打赢,你就升级了。所以遇到问题不要气馁。如需了解更多企业改制律师的信息,欢迎点击奥律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