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保障局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

导语

深圳市,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经济特区,一直以来在劳动保障领域走在全国前列。深圳市劳动保障局(现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主管全市劳动保障行政事务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承担着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重要职责。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市劳动保障局的发展历程、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以及其在劳动保障领域的显著成就,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了解深圳市劳动保障工作的窗口。

发展历程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初期。随着深圳经济的蓬勃发展,劳动保障工作日益受到重视。1982年,深圳市劳动局成立了全国首个社会保险机构——合同制职工保险科,开始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此后,深圳市不断完善劳动保障制度,逐步将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1990年,深圳成为全国最早实行工伤保险的城市之一,1992年更是在全国率先实现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一体化,建立了统一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主要职责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现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保障相关职能)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2. 综合管理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规划和管理劳动力市场,建立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3. 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市企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鉴定。

4. 综合管理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制定劳动关系处理制度和规则,负责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5. 承担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发布相关统计公报和信息资料。

内设机构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现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保障相关内设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设有多个处室,包括但不限于:

1. 办公室:负责协调政策调研和综合性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奥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