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详解

一、规定背景及目的

背景

为规范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制定了《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该规定于2011年11月30日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目的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旨在通过明确协商和调解的程序、原则及组织机构设置,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一个公正、高效、便捷的争议解决平台,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二、协商与调解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

协商和调解劳动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确保协商和调解过程公正、合法。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或要求。

合法公正原则

协商和调解应依据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调解结果合法、公正。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应依法履行职责,不偏袒任何一方。

及时高效原则

协商和调解应注重效率,及时化解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调解工作,避免争议久拖不决。

三、协商与调解组织机构

调解委员会设置

大中型企业应依法设立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双方人数对等。调解委员会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并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

调解员职责

调解员应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具备一定劳动保障法律政策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调解员依法履行调解职责时,企业需要予以支持,并按照正常出勤对待。

四、协商与调解程序

协商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时,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约见、面谈等方式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协助协商。协商达成一致后,应签订书面和解协议。

调解程序

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应根据案件情况指定调解员或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制作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是怎样的 (一)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主要涉及争议解决途径与组织构成,具体规定如下:

争议解决途径:

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以及乡镇街道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组织构成: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共同组成。职工代表通常由工会成员担任或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法律依据:规定依据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该法明确了调解组织的类型以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原则,旨在通过调解组织高效解决劳动争议,减少诉讼成本,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协商的具体步骤包括( )。 (二)

【答案】:A、B、C、D、E

协商的特征为自治性、争议主体的合意性和非严格的规范性。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协商的具体步骤如下:1.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

2.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劳动者一方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

3.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积极作出口头或者书面回应。5日内不作出回应的,视为不愿协商。

协商的期限由当事人书面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延长期限。

4.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经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仲裁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5.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三章 调 解 (三)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三章“调解”的主要内容如下:

调解组织的设立:

大中型企业应依法设立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分支机构亦可设立调解委员会,总部负责对其进行指导和预防调解。小微型企业可设立调解委员会,或由双方共同推举人员进行调解。

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双方协商确定,保持对等。劳动者代表由工会成员或全体劳动者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双方共同推举的人员担任。调解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本企业劳动争议,监督调解协议的履行,聘任、管理调解员,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协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等。

调解员的聘任与职责:

调解员需公道正派并具备劳动政策知识和沟通能力,由企业聘任,聘期至少为一年,可以续聘。调解员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及时调整。调解员的职责包括关注本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调解劳动争议,监督调解协议的履行,以及完成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调解的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可以向调解委员会提出口头或书面的调解申请,内容包括争议的基本情况和调解请求及理由。口头申请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当场记录。调解委员会应在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受理或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应做好记录并通知申请人。

调解的程序与协议:

调解一般不公开进行,但双方当事人要求公开调解的除外。调解员应全面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项、调解结果、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调解协议的效力与执行:

生效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出具调解书。一方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经审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且不损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据调解协议作出仲裁裁决。

调解的期限与终结:

调解委员会应在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调解,到期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对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做好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保障:

调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企业应予支持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企业未按规定成立调解委员会,导致劳动争议频发、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通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

调解员的解聘: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严重失职或者违法违纪,侵害当事人权益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

关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何规定 (四)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请第三方协助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或协议不履行的,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网友咨询:

关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协调劳动关系的群众性组织。

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有分公司、分店、分厂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分支机构设立调解委员会。总部调解委员会指导分支机构调解委员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劳动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劳动者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对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且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应当做好记录,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可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调解。

律师补充:

调解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对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三)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

(四)聘任、解聘和管理调解员;

(五)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六)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

(七)协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有哪些 (五)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基于事实和法律原则进行协商:

原则:解决劳动争议需基于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与调解优先的原则。协商方式:劳动者有权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寻求工会或第三方的协助,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调解:

前提:在协商不成或和解协议未得到履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选择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过程:调解组织将协助双方进行调解,以寻求争议的解决。

申请仲裁:

前提:调解仍无法达成共识,或调解后协议未得到履行。程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若调解失败,仲裁委员会则应依法作出裁决。

提起诉讼:

前提: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的: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公正、最终的解决。

总结: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是一个从协商到调解,再到仲裁和诉讼的递进过程,旨在为劳动者提供多层保护机制,确保争议的合法、公正与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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