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贷款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关系

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贷款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关系

### 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贷款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关系

在金融与经济活动中,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作为两种常见的经济犯罪,经常成为法律界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两种罪行虽然都涉及欺诈行为,但其本质、对象、方式以及法律后果却存在显著差异。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及其相互关系。

一、犯罪客体与行为对象的差异

标签:犯罪客体

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客体不同,这是区分两者的关键所在。贷款诈骗罪主要侵犯的是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其核心在于扰乱金融领域的信贷秩序。而合同诈骗罪则主要侵犯的是市场经济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其范围更为广泛,涵盖各类经济合同关系。

标签:行为对象

在行为对象上,贷款诈骗罪的对象特定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些贷款通常用于满足企业的运营需求、个人的消费或投资目的等。而合同诈骗罪的对象则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的公私财物,这些财物可能包括货款、预付款、担保财产等,来源更为多样。

二、行为方式的区别

标签:行为方式

贷款诈骗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其他欺诈手段,非法获取金融机构的贷款。例如,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或产权证明作担保,以获取贷款。这种行为往往伴随着贷款到期后不予归还的恶意。

相比之下,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则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这种行为可能表现为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等。

三、法定刑与量刑的差异

标签:法定刑

在法定刑方面,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虽然都有不同档次的刑罚规定,但在具体量刑情节和幅度上存在差异。贷款诈骗罪的刑罚通常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数额较大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相应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罚将更为严厉。

合同诈骗罪的刑罚同样根据诈骗数额和情节来确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诈骗罪还可能对单位判处罚金。当单位实施贷款诈骗行为且同时构成两罪时,在罪名选择上需考虑诈骗数额和情节。若诈骗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且有其他严重情节,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可能更为合适;若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能体现更重的刑罚时,则以合同诈骗罪定罪更为恰当。

四、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竞合关系

标签:竞合关系

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竞合关系。由于两者在行为手段上可能存在交叉,例如通过虚假的合同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行为既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也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司法实践。

首先,应遵循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即比较两罪的法定刑轻重,选择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量刑。其次,应考虑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贷款诈骗罪是针对金融机构贷款的专门规定,具有特殊性;而合同诈骗罪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常见的诈骗行为的一般规定。若行为既符合贷款诈骗罪构成要件又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时,通常优先适用特殊法即贷款诈骗罪。

综上所述,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在犯罪客体、行为对象、行为方式以及法定刑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了解这些

骗取贷款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一)

贡献者回答骗取贷款罪和合同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如下:

侵犯的客体不同:

合同诈骗罪:主要侵犯的是合同监管制度,即破坏了正常的合同管理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骗取贷款罪:则侵犯的是金融管理秩序,特别是针对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管理秩序。

发生的场合不同:

合同诈骗罪:通常发生于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贷款。骗取贷款罪:则在行为人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展开,通过欺骗手段获取金融机构的贷款。

侵害的直接对象不同:

合同诈骗罪:直接针对的是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贷款,即合同相对方的经济利益。骗取贷款罪:则直接针对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即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法律责任不同: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骗取贷款罪根据情节轻重,将面临不同的有期徒刑和罚金处罚。而合同诈骗罪同样会根据犯罪情节和损失程度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但具体条款和处罚力度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骗取贷款罪和合同诈骗罪在侵犯的客体、发生的场合、侵害的直接对象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二)

贡献者回答贷款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两者侵犯的客体虽都涉及财产所有权,但侧重不同。合同诈骗罪着重侵犯的是合同监管制度,而贷款诈骗罪则侧重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其次,犯罪发生的场景也有所区别,合同诈骗罪多在合同的签订与执行过程中,而贷款诈骗罪则是在借贷关系中。再者,侵害的对象不同,合同诈骗罪直接针对的是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贷款,而贷款诈骗罪则针对的是金融机构的贷款。法律依据中,民法典对欺诈行为进行了定义,并指出欺诈行为导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则进一步明确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的刑事责任,包括非法集资的刑罚。民法典也对诈骗行为进行了法律规制,规定了不同数额诈骗行为的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罚金等。综合内容,可以看出贷款诈骗罪与诈骗罪在客体、场景、对象以及法律依据上存在明显区别。

今日说法·奇怪的买车人:贷款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三)

贡献者回答2024年7月15日,今日说法节目报道了一起名为“奇怪的买车人”的案件,案件涉及罪名可能引起法律界关注。在二手车市场中,类似情况时有发生。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区别是什么?二手车企业伪造证明办理挂牌手续将如何处理?让我们从“奇怪的买车人”的故事中找出答案。

2022年5月,山东省乐陵市车管所在审核车辆挂牌业务时发现异常:新近挂牌的豪华汽车不久即发生过户,车主为农村户口,且无固定职业。车管所将此情况通报乐陵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侦查,2022年6月2日,周小波、王小健、吴乐在乐陵市车管所挂牌豪华奥迪A8汽车,车主周小波非本地人,不在本地工作,且车辆在北京购买。在民警询问相关情况时,三人逃离现场。经过两年多的侦查,“奇怪的买车人”案件逐渐浮出水面。

经依法侦查查明,自2022年以来,石小峰、杨成龙、马海涛等17名犯罪嫌疑人共同作案,由“白户”如周小波、樊小雄等人向汽车金融公司按揭贷款购买豪华汽车227辆;通过二手车企业中介,马海涛等人伪造证件在全国各地车管所上牌,然后以低价销售给“不知情”的第三人。涉案金额高达1.2亿余元。山东省乐陵市法院最终述被告人犯贷款诈骗罪、洗钱罪,判处不等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白户”的行为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汽车金融公司能否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追回发放的按揭贷款?是否可以将民事欺诈类推为诈骗?这些问题涉及到“民刑交叉”的理解。在刑法理论和实践中,多数人认为存在“民刑交叉”现象。《刑法》第三条前半句的规定,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是“民刑交叉”理论的理论根据。同时,也存在“行刑交叉”、“经刑交叉”等现象,其中“经刑交叉”指行政法、经济法规定的犯罪。

《刑法》适用具有谦让性,“民刑交叉”谦让性是指民事诉讼程序已经无法挽回损失时,才适用刑事程序。在“奇怪的买车人”案件中,汽车金融公司能否挽回损失需要具体分析。二手车企业提供假证办理挂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二手车企业与“白户”的挂牌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二手车企业取得车辆所有权不能对抗汽车金融公司。同时,《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并不适用于二手车企业将车辆低价销售给“不知情”的第三人的情况。

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在于,合同诈骗罪能评价为“民刑交叉”,其法律明文规定在《民法典》中。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欺诈行为被视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行为人没有隐瞒主体身份不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项明确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即“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在今日说法节目中,虽然报道了涉及《刑法》分则中的基本犯罪,但地方各级司法办理存在差异,部分学者可能并未深入专业解释,例如对善意制度的理解。

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与关系 (四)

贡献者回答一、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与关系

(一)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关系

合同诈骗罪应当说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诈骗罪的特征在合同诈骗罪中也应当具备。从逻辑学角度讲,合同诈骗罪也是诈骗罪,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二)合同诈骗罪和票据诈骗、贷款诈骗等犯罪的关系

如果符合刑法对合同诈骗罪第二项规定的情况,“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进行诈骗的,应当按照合同诈骗罪处理。除此之外,符合其他特殊诈骗罪的情况,应当按照其他特殊法处理。

(三)合同诈骗罪与民事上的合同欺诈行为的关系。

合同诈骗是刑事犯罪的一种,应受刑罚惩罚。民事欺诈是经济纠纷的一种,只能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后果不同。刑法规定的合同诈骗手段是“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欺诈的是“以欺诈、胁迫手段”,两种行为的相同点是“制造虚假的事实,使用了欺骗手段”和非法(违反刑法和民法之别)获取了财物。二者的不同点是,在主观故意上合同诈骗者在签订和同或履行合同时根本就不希望履行合同,只想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没想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而民事欺诈则恰恰相反是希望合同的履行,通过合同的履行实现骗得非法钱财的目的,如通过产品质量有瑕疵、合同延期履行、拖欠货款等方式实现非法获利的目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因在实践中掌握,凡符合合同诈骗的几种形式的行为,如果没有证明其确实是真诚履行合同的证据,就应当确认为合同诈骗,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故意,则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

二、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2)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

(3)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

(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4)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5)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奥律网关于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