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有哪些区别 (一)

最佳答案1、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2、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3、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等。
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有哪些区别
(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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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有哪些 (二)
最佳答案借贷式诈骗与民间借贷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行为人的主观意图、采取的方式以及对借款的态度上。在借贷式诈骗中,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在借钱时就有不归还的意图,这与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在借款时具有归还的意思形成鲜明对比。正常借贷中的借款人往往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而诈骗者“借钱”仅是虚构的幌子,实际并无归还之意。
在行为方式上,诈骗者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投资或营利性活动,或虚构自身财务状况,误导被害人相信其有归还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通常会如实告知借款用途,较少使用欺骗手段。
在借款态度上,诈骗者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对借款使用毫无顾虑和节制,导致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民间借贷中的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这些区别使得借贷式诈骗与民间借贷在本质上存在显著差异。
借贷式诈骗的认定 (三)
最佳答案借贷型欺诈,即行为人以恶意占有为动机,透过借贷方式,骗取公共或私人财富。
评析此类欺诈事件的关键,在于明确行为者是否存有恶意占有之意图。
通常可依据以下几点进行判断:
在借款之前是否编造谎言、隐瞒实情;
借款之时是否明知无能力偿还却大规模借入资金;
获得借款之后的行为,例如疯狂消费、逃离现场、将资金用于犯罪活动等;
以及逃避债务责任的行为表现。
然而,要特别指出的是,仅因借款后无法偿还就直接判定为诈骗并不合适。
必须综合各点,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此外,法律实践中,还须参照相关证据,建构完整的证据链条,方能做出精确的判断。
借贷式诈骗报案技巧 (四)
最佳答案遇到借贷式诈骗报案时,可遵循以下技巧:
1. 提供有效证据: 关键证据:要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据证明对方涉及诈骗,这包括但不限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相关合同文件,以及借款、还款的具体资料。这些证据是报案成功的关键。
2. 证明对方非法性: 非法借贷资质:提供对方非正规金融机构,且不具备相关借贷资质的证明文件。这有助于证明对方的借贷行为本身可能不合法,从而加强诈骗的指控。
3. 联合受害者报案: 集体行动:尝试联合尽量多的受害者一起报案。集体报案不仅能增加案件的影响力,还能提供更多证据,提高公安机关的重视程度。
4. 寻求专业律师支持: 法律咨询:最好能找个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律师可以帮助你梳理案情,准备证据,甚至在报案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法律建议,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遵循技巧,可以更有效地向公安机关报案,提高借贷式诈骗案件的受理和立案几率。
借贷式诈骗认定标准版 (五)
最佳答案借贷型欺诈的认定要素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层面:第一,目的在于非法占有,即从未有过偿还贷款的意愿;
第二,实际行动中通过虚构事实与掩盖真相骗取贷款。
在判定非法占有的意图时,需结合借款的用途、还款能力以及借款后的行为等多重因素。
如将借款用于违法活动或肆意挥霍,明显超过还款能力大量借贷,借款后潜逃、藏匿财产等。
若借款人在借款时编造虚假借款缘由、抵押品,或隐瞒自身严重负债等状况,使出借方误以为真而交付财物,则可能构成欺诈。
然而,仅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期还款者,通常不被视为欺诈。
总而言之,借贷型欺诈的认定需依据全案证据,进行严谨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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