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前科什么意思 什么是前科
- 2、法律中哪一条指出有犯罪前科的人不能当官
- 3、前科定义
- 4、服过刑的人有哪些方面的限制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前科什么意思 什么是前科 (一)
最佳答案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因此受到的刑罚。以下是对前科的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含义
定义:前科是一个法律术语,特指个体在过去因犯罪行为被法院判定有罪,并因此受到相应的刑罚。含义:前科不仅记录了犯罪事实,还反映了犯罪人曾因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的历史。二、前科的法律影响
累犯认定:对于有前科的人再次犯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如时间间隔、犯罪性质等),法律将认定其为累犯,并从重处罚。职务限制:某些特定职务对担任者有严格的要求,如有前科的人(特别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中国人民法院中助理审判员的职务。三、前科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性质不同:前科特指因犯罪行为受到的刑罚记录,而行政处罚是针对轻微违法行为给予的制裁,不涉及刑事责任。法律后果不同:有前科的人可能面临更严格的法律限制和更重的处罚,而仅有行政处罚记录的人则不会受到如此严格的法律限制。四、前科的消除
在我国,前科记录通常不会自动消除。它作为个人犯罪记录的一部分,长期保存在相关机构的档案中。然而,一些国家和地区有前科消灭制度,即在一定条件下,犯罪人的前科记录可以被消除,以减轻其社会压力并鼓励其重新融入社会。但这一制度在我国目前并未广泛实施。综上所述,前科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不仅记录了犯罪人的过去犯罪行为,还对其未来的法律地位和社会活动产生深远影响。
法律中哪一条指出有犯罪前科的人不能当官 (二)
最佳答案《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有犯罪前科的人不能当官。具体来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这一条款直接指出了有犯罪前科,特别是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是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件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同样不得录用:虽然这一条款没有直接提及“犯罪前科”,但被开除公职往往与违法违纪行为相关,也间接体现了对有不良记录人员的限制。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也不得录用:这一兜底条款意味着,除了明确列出的情形外,如果其他法律有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也应遵循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中的项明确指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即不能当官。
前科定义 (三)
最佳答案前科,即过去的法律判定或记录,通常指过去的犯罪行为。在刑法上,曾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刑罚,并已执行完毕的人再次犯罪,即构成前科。构成条件包括刑满释放后的新罪、管制或缓刑期间的犯罪行为等。我国刑法规定,前科人员在刑满5年内再犯罪应从重处罚,但也有例外,如未成年人、初犯和轻刑犯等在经过一定考验期后,可消除前科,享受平等的劳动权利。
然而,现行的前科制度在实践中引发了一些问题。许多用人单位要求无犯罪证明,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有前科者的职业机会。个别地方的个人信息保护缺失,导致个人隐私被滥用,加剧了就业歧视,给前科者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实际上,犯罪记录只是过去的错误,并不能预示未来的行为。因此,构建前科消灭制度,即在符合条件时抹除犯罪记录,对个人重新融入社会、实现平等就业具有积极意义。
构建中国特色的前科消灭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发展市场经济以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必要举措。它旨在尊重前科人员的人格尊严,消除歧视,赋予他们重新开始的机会,同时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实践中,部分地区已尝试实施前科消灭制度,法律应对此给予积极回应,以体现法治的进步和人道主义精神。
服过刑的人有哪些方面的限制 (四)
最佳答案服过刑的人有以下方面的限制:
1、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2、不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3、不可以担任保安员工作。
参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行政拘留的;
(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4)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七条,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八条,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第三条第十一点,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和就学问题。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享受社会同等待遇。
刑释解教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凭登记证明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各地应适当放宽对刑释解教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后可以直接申请就业援助;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农村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原有责任田(林)的,应予以落实。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民政部门应按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助措施。
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证照、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统一的促进就业税收政策。录用符合用工条件刑释解教人员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普惠政策。
对于符合就学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应当切实做好其就学的有关工作。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奥律网希望前科什么意思 什么是前科,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