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后民事赔偿执行是否需要重新立案这一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当刑事案件与民事赔偿案件相互关联时,法律程序有其特定的处理方式。以2022年的一份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为例,这份判决书中详细记录了被告人因交通肇事行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以及因此给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所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在具体执行这一判决的民事赔偿部分时,是否还需要重新立案呢?让我们继续深入探讨。
刑事附带民事开庭后要多久下判决书? (一)

最佳答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审限是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审限可以延长至三个月。在这相审限下达判决书都是正常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第一百九十六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后民事赔偿执行是否需要重新立案 (二)
最佳答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后民事赔偿执行不需要重新立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与执行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会就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判决。当判决生效后,如果涉及民事赔偿部分,赔偿义务人应按照判决内容履行赔偿义务。此时,民事赔偿的执行是基于已经生效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进行的,因此无需再重新立案。
二、执行程序
一旦赔偿义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赔偿义务,赔偿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措施,以确保赔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时效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后民事赔偿执行不需要重新立案,但赔偿权利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超过了时效期限,可能会面临执行申请被驳回的风险。因此,赔偿权利人应及时关注判决生效时间和执行时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后民事赔偿执行是基于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进行的,无需再重新立案。赔偿权利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药家鑫死刑判决书要全文 (三)
最佳答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11)西刑一初字第68号
公诉机关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思宇,男,2008年6月19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住西安市长安区兴隆乡宫子村西村116号。系被害人张妙之子。
法定代理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辉,男,1981年10月4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址同上。系被害人张妙之夫,王思宇之父。
诉讼代理人张显,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平选,男,1955年6月19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西安市长安区兴隆乡北雷村南村184号。系被害人张妙之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小欠,女,1956年2月27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址同上。系被害人张妙之母。
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陕西同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药家鑫,男,1989年11月7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大学文化,西安音乐学院学生,住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二十街坊付7号1门5层10号。2010年10月23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4日培颤被逮捕。现羁押于西安市看守所。
辩护人暨诉讼代理人路刚,杨建花,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西检诉一刑诉(2011)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与2011年1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思宇,王辉,张平选,刘小欠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援民,郑莉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辉,张平选,王辉的诉讼代理人张显及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被告人药家鑫及其辩护人暨诉讼代理人路刚,杨建花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O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学院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市区,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方向骑电动车的张妙,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恶念,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忙。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时再次将两行人撞伤,后交警大队郭杜中队长将肇事车辆暂扣待处理。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死者张妙系胸部锐器刺创致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针对上述指控,检察机关作案工具尖刀,证人证言,尸体鉴定结论,DNA鉴定结论,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被告人药家鑫的供述等证据。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人后,又持刀故意非法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思宇,王辉,张平选,刘小欠要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并诉请判令药家鑫赔偿死亡赔偿金82100元,丧葬费15146.5元,抚养费58807元,死亡赔偿金50586.7元,医院停尸费30000元,精神损失费30万元,共计536640元。庭审后,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将被告人药家鑫个人名下的雪佛兰小轿车依法拍卖,拍卖款作为赔偿款,不接受药家鑫父母任何以期获得从轻处罚药家鑫的赔偿。
被告人药家鑫在庭审中承认指控属实。其辩护人提出:1、药家鑫具有自首情节;2、药家鑫系激情杀人;3、药家鑫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真诚悔罪;4、愿意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建议对药家鑫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O号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由南向北行驶返回西安市区,当行至西北大学西围墙外翰林腊含南路时,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下车查看,见张妙倒地呻吟,因担心张妙看到其车牌号后找麻烦,即拿出其背包中的一把尖刀。向张妙胸配局败、腹、背等处瞳辞数刀,致张妙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当场死亡。杀人后,药家鑫驾车逃离,当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时,又将行人马海娜、石学鹏撞伤,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郭杜中队接报警后,将肇事车辆扣留待处理。同月22日,长安分局交警大队郭杜中队和郭杜派出所分别对药家鑫进行了询问,药家鑫否认杀害张妙之事。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杀人事实。
上述事实,由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举证、质证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1、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郭杜派出所受理公民报警情况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证实:2010年10月20日23时10分,长安区郭杜市容监察队巡查人员王德鹏向110报警称,西安市长安区康北村以北西北大学西门有一女子躺在路边,全身是血,不知是不是交通事故。该所接110指令后,即派民警赶赴现场,发现路边躺一女子。后经120确认,该女子已死亡。经勘查,该女子身上有多处刀伤,遂确定为刑事案件。经调查,确认死者叫张妙,长安区兴隆乡宫子村西村人。2、现场勘查笔录、照片、现场示意图和提取痕迹物品登记表证实:现场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办翰林南路,中心现场翰林南路东侧非机动车道上有一女尸,尸体头西北脚东南,呈仰卧位,尸体头东在100×30cm范围内有大片血迹,尸体左小腿东地面上有一块手表。尸体南170cm处有一辆新日牌银色电动车,电动车头南尾北向西侧倒于地面,车尾部破损。电动车向南17.6m处距东道沿85cm处有一东南向西北走向的5m长刹车痕迹(擦划痕)。电动车左后视镜缺失、右后视镜玻璃缺失。车右侧有多处擦痕,车体后侧塑料外壳破碎。现场提取了血样、电动车、手表、手机等。3、对陕A419NO号雪佛兰轿车勘察笔录及照片、移交证明证实:2010年10月22日,经对陕A419NO号雪佛兰轿车进行勘察,该车前保险杠右侧距地20cm处有一2.3×2.6cm的擦划痕,方向由前向后。在此痕迹上方4cm有一20×3cm斜行由左上至右下的擦划痕。右前大灯左侧距地32cm处在36×20cm范围内有多处擦划痕,其中进气格栅右上角有三处裂痕。引擎盖右前部,距车标11cm有一40×25cm的凹陷,在此凹陷区内右侧有一33×13.5cm的磕碰痕迹。在距引擎盖内侧沿7cm,距引擎盖右侧沿11cm,有一处80×31cm的凹陷。车内副驾驶位置的脚踏垫上有3×4cm范围的点状血迹(已拍照并提取)。同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刑警大队将交警郭杜中队扣押的肇事车辆陕A419NO号红色雪佛兰轿车移交给了刑警大队技术室。4、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刑警大队及办案民警张毅、古兆荣、刘培栋出具的破案及抓获经过证实:2010年10月20日23时10分,
2022年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 (四)
最佳答案一、 交通肇事罪 附带 民事判决书 是怎样的 自诉人兼附带民事 诉讼 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辩护人 (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自诉人×××以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要求给予刑事处分,同时要求赔偿给他造成的经济损失为由,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 判(或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 开庭审理 了本案。自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证人 ×××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自诉人的刑事控告和附带民事请示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陈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除写明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其 证据 之外,还应写明被告人的行为造成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的事实。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实、情节或证据各持异议的,应当通过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的正确性)。 二、判决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构成何种犯罪,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否负民事赔偿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或者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被告人构成犯罪并应赔偿经济损失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写明判处的 刑罚 或者免予刑事处分); 被告人×××赔偿(写明受害人的姓名以及赔偿的金额和支付日期)。” 第二、被告人构成犯罪但不赔偿经济损失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写明判处的刑罚或者免予刑事处分); 被告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免予赔偿经济损失)。”〕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 判决书 的第二日起××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判决书是法院所作出的,在作出判决书之前,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庭审就是其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证据的以及法律依据的阐述,都需要在判决书当中列明,比如说 交通肇事 案件当中,需要写清楚的就是 刑法 中关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律条文。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奥律网关于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