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法第几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法第几条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深度解析

一、法律条文概述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确规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具体而言,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这类犯罪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若犯此罪,同样会受到罚金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惩处。

二、定罪量刑标准

一般量刑情形

在一般情况下,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会根据犯罪情节、金额、次数以及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综合判定量刑。例如,若犯罪情节较轻,未造成他人重大伤害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量刑可能会倾向于较轻的刑种和较短的刑期。

“情节严重”的界定

“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价值总额达到一定数额(如十万元)、涉及多次掩饰隐瞒行为或掩饰隐瞒特定类型的犯罪所得(如电力设备、交通设施、盗窃机动车等)。在这些情况下,量刑会更为严厉。

三、司法解释与具体应用

司法解释的细化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了定罪量刑的标准。例如,明确了“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的具体含义,规定了不同情形下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等。

具体案例的应用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上游犯罪的性质、掩饰隐瞒行为的情节、后果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定罪处罚。例如,在处理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会根据机动车的数量和价值等因素来判断情节的严重性。

四、免予刑事处罚与缓刑条件

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

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若行为人不构成“情节严重”,且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同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缓刑的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若符合上述条件,嫌疑人有可能获得缓刑。

五、总结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刑法中一项重要的罪名,旨在打击那些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掩饰、隐瞒的行为。通过详细解读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该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的具体应用以及免予刑事处罚与缓刑的条件。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依法定罪处罚。对于广大市民而言,了解这些法律知识有助于提高法律意识,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职务侵占罪 在65万到100万之间 怎么判刑 (一)

优质回答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六万元(数额较大)、一百万元(数额巨大)。因此,100万以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对诈骗犯罪的定罪标准有哪些条例 (二)

优质回答诈骗罪 一、概念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 以诈骗罪论处。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 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需要研究的是,行为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财物,但同时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时,是否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诈骗罪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被害人整体财产的减少,故上述行为不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是被害人个别财产的丧失,故上述行为仍然成立诈骗罪;还有人认为诈骗罪是对信义诚实的侵害,不要求发生财产损害。我们认为,诈骗罪是对个别财产的犯罪,而不是对整体财产的犯罪。被害人因被欺诈花3万元人民币购买3万元的物品,虽然财产的整体没有受到损害,但从个别财产来看,如果没有行为人的欺诈,被害人不会花3万元购买该物品,花去3万元便是个别财产的损害。因此,使用欺诈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即使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也应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本法第21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甚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二)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三)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本条因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没犯罪之前的转账给我要不要紧 (三)

优质回答应该会被调查,如果所汇的钱属于赃款,数额较大,且接受人知情的话,则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奥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