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犯被抓后钱还能找回来吗 (一)

答1、被诈骗犯骗取的钱物是犯罪物品,罪犯被抓后,如果钱还在就会由公安机关联系归还。《刑法》六十四条有相关犯罪物品的处理办法如下。
2、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3、钱未被挥霍掉或是犯罪分子愿意退赔被花掉的钱。这种情况相关公安机关就会联系失主,退还金钱,所以失主有希望挽回损失。
4、已被消费,但无力偿还。这种情况失主就没希望拿回金钱了。
5、提高诈骗意识。这些诈骗一般是通过网络进行,所以一旦有人叫你汇钱过去,不管是用任何机构或是熟人的名义,都有打那个人的电话确认,并且不能拨打犯罪分子提供的号码,因为这个号码联系的基本是同伙,要打官方电话,可以到网上去查官方电话。
不知情的情况下花了十四万赃款,无力偿还法院会怎么判? (二)
答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花了十四万赃款,不构成犯罪,但是应该补足所花的赃款。赃款已经花没钱还会被进行强制执行犯罪人的财产。法律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法律分析
如果是在故意知情的情况下,花了别人贪污的赃款,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但是应该补足所花的赃款。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如果赃款已经花了,已经进行了市场流动领域,是不能追回的。受害人可以找罪犯要求民事赔偿。让与人如未被判决有罪或还在侦查起诉阶段,则其所取得不动产还不能称其为赃物,也就谈不上适用善意取得问题。相关法律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法院认定诈骗罪成立后罪犯无力偿还法院会怎么办? (三)
答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 债权人为二人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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