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对公务员饮酒的规定 (一)

浙江对公务员饮酒的规定

贡献者回答浙江对公务员饮酒的规定并非“一刀切”,有明确且人性化要求,具体如下:

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一律禁止饮酒。公务活动:明确禁止提供高档酒水,倡导不饮酒或少饮酒,以树立廉洁、节俭的政府形象。在执行公务活动期间,严格控制饮酒行为。特定工作需要:确因工作需要饮酒的,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且通常只允许饮用适量的普通酒水,并且必须是在非工作时间的公务接待等特定、必要的场合,如重要的外事活动、商务谈判等,同时需严格控制酒量,确保不影响后续工作。非工作时间私人聚会:没有硬性规定,保障个人在合理范围内的自由。

中央对禁酒的规定 (二)

贡献者回答2025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修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开启全国公务接待“禁酒风暴”,规定及特点如下:

规定内容:公务接待工作餐一律不上酒,白酒、红酒、啤酒及含酒精饮品全面退出公务工作餐场景,高档菜肴与香烟也同步禁止。此规定在全国各级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推广实施。新规特点硬约束:直击公务接待顽疾,酒类饮品在所有公务工作餐清零,高档菜肴、香烟同步受限,倒逼公务接待回归“务实节俭”,让公共财政更聚焦民生保障与发展。

范围广:不仅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公立国企、事业单位也纳入监管。各地结合实际强化落实,如云南、重庆细化监督流程,北京延庆、贵州毕节构建“发现 - 查处 - 整改”闭环。

其他地方禁酒特点限制场合与时间:普遍规定公务接待、活动期间禁止饮酒,工作日饮酒受限,部分地区扩大到节假日值班期间。

覆盖特定人群:主要针对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企员工和党员干部等。

严格饮酒品类:从不得提供高档酒水到不得饮用含酒精饮料或任何酒类。

强化监督与处罚:通过纪检监察暗访、公布举报方式等加强监督;对违规者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追究领导责任。

背后深意:是廉政建设与厉行节约的推进,斩断利益输送,让权力运行更规范,以公务领域为示范,带动社会理性对待“酒文化”,形成简约务实风气。

浙江省关于禁酒令的规定 (三)

贡献者回答浙江省有不同场景下的禁酒相关规定:

公务接待:全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严禁在省内公务活动中提供各类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严禁在工作日午餐和工作时间饮酒;严禁着工作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此规定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公务人员行为,提升政府形象和工作效率,避免因饮酒影响工作决策和执行,防止公款吃喝等不良现象。公安系统:浙江公安系统有严格禁酒规定。民警在工作时间、值班备勤、执行任务等期间禁止饮酒。这是出于维护公安队伍纪律性和战斗力的考虑,警察工作具有特殊性和突发性,饮酒可能导致反应能力下降、判断失误等,危及公共安全和执法公正。其他特定行业和场合:一些特定行业和单位根据自身需求也制定了禁酒规定。如涉及安全生产等关键领域的企业,会禁止员工在工作期间饮酒,以保障生产安全和正常运营秩序,避免因饮酒引发安全事故和生产故障。

中央违规吃喝规定内容 (四)

贡献者回答中央对违规吃喝有明确规定,以“十个严禁”为例,具体内容如下:

严禁工作日饮酒:工作日、值班带班、公务出差、外出培训及休假执行公务时禁止饮酒。严禁酗酒劝酒:任何时间、场所都不得超量饮酒、强行劝酒,防止酗酒伤亡等恶性事件。严禁相互宴请:领导干部、部门(单位)、村(自然组)之间不得公款或非公务必要宴请。严禁违规接受宴请:领导干部不得接受管理单位、服务对象等安排的宴请,不得变相安排接待、报销餐费。严禁违规聚餐活动:公职人员不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小圈子”聚餐、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宴席和敛财性质宴席。严禁转嫁接待费用:不得将违规吃喝费用转移报销,不得在机关、村级场所配备高档食材烟酒,不得用食堂宴请私人。严禁接受不当馈赠与宴请:干部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的礼品、礼金及宴请。严禁“一桌餐”吃喝:不得组织、参与隐蔽场所的“一桌餐”吃喝活动。严禁公务接待违规: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凭公函接待,禁止“一函多餐”等行为。严禁组织参与“二场”:工作餐或公务接待后,不得再组织或接受其他宴请。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公务接待禁止饮酒。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奥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