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能否对监狱执行刑罚进行法律监督。具体体现的职权有 (一)

答人民检察院不仅拥有监督刑罚执行的权利,这是其法定职责所在。法律明确规定了检察院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的范畴。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二十一条指出,检察院依法监督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的执行,以及监狱、看守所等监管执法活动。规则还对监督内容和方式进行了规定。
第六百二十四条具体说明了监督流程。在发现执法瑕疵、安全隐患或轻微违法行为时,检察院可口头提出纠正意见,并记录在案。若发现严重违法、重大事故,或口头意见未被纠正,检察院则需书面提出纠正意见。对于可能引发执法不公、重大监管漏洞、安全隐患或事故风险的事项,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
查阅《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四章,可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假释刑罚应怎样执行 (二)
答假释刑罚的执行应遵循以下规定:
考验期设置:假释的考验期与犯罪分子未执行完毕的剩余刑期相同。
执行监督:
监督机关:在假释考验期内,由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执行。执行方式: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撤销假释情形:
再犯新罪:如果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撤销假释,将其收监执行未完成的刑罚,并与新罪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重新确定执行刑罚。违反监管规定:如果犯罪分子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但尚未构成新罪的,公安机关可向原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后,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送回原执行监狱收监。
考验期满处理:考验期满且无违规:如果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即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事执行是做什么的 (三)
答刑事执行是对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是指国家监狱机关,根据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已经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
一、对刑罚执行的理解:
1、执行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执行机关。各种刑罚的执行机关;
2、执行依据是法院的生效刑事裁判,但不包括无罪和有罪免刑的判决;
3、执行内容是将生效刑事判决所确定刑罚付诸实施;
4、执行对象是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受刑罚处罚的人。
二、刑事执行的就业方向:
刑事执行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属法律执行类专业,修业年限三年。刑事执行主要学习民法、宪法、刑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既要掌握心理学,又要具备散打擒敌的技能。从目前专业培养方向来看,刑事执行主要培养监狱管理方面的人才,培养高素质的监狱人民警察。
综上所述,刑事执行,即刑罚执行,简称行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是哪个机关 (四)
答在我国,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机关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承担着法律监督职责。在立案阶段,可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情况进行监督;侦查阶段,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审判阶段,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包括对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监督;执行阶段,对刑罚执行机关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立案监督是刑事诉讼监督的起点,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意义重大。在实践中,当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未立案的线索时,首先会启动调查程序。侦查监督贯穿于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全过程,对规范侦查行为、保障人权至关重要。审查起诉监督是连接侦查与审判的关键环节,承担着把关证据、决定是否起诉的重任。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一方面要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进行全面细致审查,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监督旨在确保法院审判活动依法依规进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当检察院发现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时,会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执行监督保障刑罚执行依法有序,维护司法裁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检察院对执行机关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活动进行监督。
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通过对刑事诉讼全过程的法律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诉讼过程中对法律理解和适用的偏差。在审判监督环节,若法院对某一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错误,导致量刑不当,检察院通过抗诉促使上级法院重新审理,使案件得到正确裁判,确保同类案件在法律适用上的一致性,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防止冤假错案发生:从立案监督避免有案不立导致犯罪分子逃脱法律制裁,到审查起诉监督严格把关证据,防止证据不足或非法证据进入审判程序,再到审判监督对错误判决、裁定的纠正,以及执行监督确保刑罚执行符合法律规定,每个环节都为防止冤假错案提供了保障。
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立案监督为被害人提供了救济途径,当公安机关对其报案不立案时,检察院可介入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并在必要时督促立案,使被害人的诉求得到重视。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同时也关注被害人的民事赔偿等诉求,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被害人获得应有的赔偿,弥补其损失。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侦查监督中,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防止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侵犯犯罪嫌疑人权利的行为发生。在审判阶段,若法院未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等诉讼权利,检察院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被告人能够在公正的诉讼环境中接受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刑罚的信息了解不少了,奥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