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女博士猝死教室:婚礼前两周猝死教室 家属向学校索赔
- 2、辽宁34岁研究生在自习室猝死,家属状告学校和导师,其诉求是什么?
- 3、上海一农业专家应邀授课时猝死,亲属索赔120万,被法院驳回,你怎么看?
- 4、2011年34岁博士捐精5次猝死,父亲索赔400万,法院:各担一半责任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女博士猝死教室:婚礼前两周猝死教室 家属向学校索赔 (一)
最佳答案还有半个月就是预定的婚期了,在云南民族大学任教的博士杨丽荣却突然倒在了教室里,再也没能站起来。这位女博士的猝死,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呢? “校方只愿意赔三万多,难道这就是一个博士生命的代价?”围绕着后事的处理,死者之母陆续提出了两起诉讼。
昨日,其中一起在五华区人民法院西站法庭开庭,该院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女博士倒在教室里就再也没起来
2006年9月14日下午下班后,云南民族大学化学与生物学院老师杨丽荣回到家里,象往常一样,年近七旬的母亲朱树南已经做好饭在等着了。母女俩刚吃完饭,杨丽荣手机上就接到一条短信,是同事刘老师发来的,大意说:今晚班上要开一个会,学生都很激动,希望老师们来听听他们的想法,杨老师,你能来吗?
一看短信,杨丽荣就为自己的学生们担心起来。目前,她是2003级化学专业班的老师,这几天,学生们在一所中学实习,因为实习单位不够重视等各方面的原因,弄得有些不愉快,学生们心里都憋着气着想给自己的老师好好倾诉一番。
“妈,我很快就回来,您早点休息吧。”杨丽荣告别母亲,立即就往学校赶。8时左右,她进入教室,学生们已经在向刘老师说着相关的情况了,有些学生显得非常激动。她站起来劝:“同学们别这样,冷静一点,这点委屈算什么,以后真正到了工作岗位上,类似的委屈可能还会有很多呢!”
劝说了一会,杨丽荣就坐在了教室第一排的一个位子上。由于同学们的情绪依然没能平静下来,没人注意到她当时是否有异样。大约两分钟后,在争吵声中,她突然从椅子上滑倒,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昏迷中的杨丽荣很快被送进云南省红十字医院抢救,至9月18日午后13时55分,医生正式宣告其已经死亡。据诊断,死因为自发性珠网膜下腔出血、急性肺水肿及呼吸循环衰竭。
半个月后就是她和博士男友的婚期
9月14日日事发不久后,朱树南就接到了校方告知的电话,赶到医院时,她眼前的女儿处于深度昏迷之中。“那天她穿着一件浅色的衬衣,上面染着好多鲜血……”回忆到当时的情景,老人依然无法自控,泪水如涌而出。
本就只有母女二人居住的家里,现在显得更加空荡。处理后事期间,女儿在西南大学任教的男友和在贵阳打工的弟弟都来过,但很快又走了。多少个夜晚,老人都思绪万千,难以成眠。
朱树南出生在湖南,老伴是重庆人,早年一起到新疆建设兵团工作。2002年2月,老伴病逝,当时,就读于西南大学的杨丽荣正在硕士论文答辩期间,母亲便没敢把这个消息告诉女儿。得知这个噩耗后,孝顺的杨丽荣决定自己不管走到哪里,都要把母亲带在身边。当年7月,她应聘到云南民族大学任教,很快就把母亲接到昆明一起居住。
2003年9月,杨丽荣打算回母校继续攻读博士,学校对此非常支持,并与之签定了《在校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合同》。此后的三年间,她的主要精力便用在了博士学位上。
这三年的另外一大收获则是爱情。男友是四川人,是和她一起在西南大学读博士的同学。取得学位后,成绩非常优秀的他被留校任教。朱树南对这个未来女婿的印象很好,她说:本来,女儿和女婿已经计划于去年国庆举办婚礼,女儿的打算是,先暂时分居,等过些时候,其中一人再谋求调动对方的学校。
“就还差那么半个月,女儿走了,一切都没了……”老人满怀沮丧地说。
不满校方参照因工处理,老人两度起诉
老人认为女儿的死属于工伤,“是在学校的教室里,是为处理同学们的事情,确切地说,是在参加学生的实习班会时死的。这些不是公事,难道是私事吗?”
但校方的观点相反。经过向省市有关部门投诉和反映后,今年3月5日,云南民族大学人事处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正式对其员工杨丽荣之死的善后问题做出处理:比照因工死亡处理,丧葬费1500元,一次性抚恤金为20个月基本工资,计19060元,合20560元。另外,对死者母亲每月给予困难补助费37元。民族大学相关的处理文件称,如此处理,依据的是云劳险[1990]3号文件。
记者从一位法律专家处获悉,云劳险[1990]3号文件只是一份地方性部门规定,但是,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确实缺乏明确的法律加以规定,即便真按照工伤来计算,这位在教室中卒死的女博士也没法获得太多的赔偿。
今年78月份间,死者之母朱树南分别向人民法院提出两起诉讼,一起是索要“安家费”,一起则是要求工伤赔偿。
校方愿给两笔人道主义补偿共34560元
昨日,五华区人民法院西站法庭对其中的第一起进行了公开审理。庭上,老人的代理人杜晓秋律师诉称:根据死者在攻读博士学位之前和校方所签定的《在校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合同》约定,对取得博士学位但学校未支付过培养费的情况,校方应一次性奖励安家费2万元。
校方代理人就此称:在杨丽荣老师攻读博士期间,校方一直在支付着她相应的工资、交通补贴等各种待遇,这些开支都属于“培养费”。因此,不属于原告起诉所称的情况。而且,该合同是一个附条件的行政性合同,在杨丽荣已经不幸死亡的情况下,不应该由合同之外的其他人来主张权利。
该代理人庭后告诉记者:民族大学曾经答应对死者的母亲14000元人道主义的补偿,但对方不同意。记者加了一下,如果再算上“参照因工处理”的20560元,一共就是34560元。
朱树南老人及其第二起要求工伤赔偿案件的代理人均认为这个金额无法接受。根据他们在一份向媒体发送的“呼吁信”中计算出的数字,民族大学所给出的赔偿至少差了17万多元。
据悉,由女博士之死引发的这第二起纠纷,将于本月11日开庭审理。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首席记者 温星/文
辽宁34岁研究生在自习室猝死,家属状告学校和导师,其诉求是什么? (二)
最佳答案家属之所以状告学校和导师,诉求的东西其实非常的简单,就是要求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可能很多人看到这个要求,都感觉他的家庭是一个非常庸俗的家庭,毕竟他们的孩子已经死去了,这个时候却一直不断地要求学校给出补偿,但是在我看来,他们的要求不仅是合理的,同时也是合法的。从目前学生提供的一些证据来看的话,学校以及他的导师的确在某些方面做得并不合理,才导致这样的事情发生,今天我们就跟大家来探讨一下家属的诉求。
第一,这个事件的起因是什么?因为延期毕业半年的时间,34岁的谢鹏依旧在学校里边儿就读,在12月的一天晚上,他在自习室里边儿昏倒,随后被送到了医院里边儿。但是却因为抢救无效死亡,家长在赶到学校之后,了解到之所以会这样,主要就是因为他每天都要忙很多工作和学习上的事情。
第二,家长的诉求。作为一个研究生,他的本职工作应该是学习,但是在实际的调查过程当中,有很多的学生却表示谢鹏作为他们导师的一个得力助手,之所以会被延期毕业,并不是因为他的学习成绩不好,而是因为他能够帮助导师做更多的事情。而医院给出的死亡诊断证明书也表示,他是死于心源性猝死,也就是劳累过度导致的。
第三,如何看待他们的诉求?很多网友在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的时候,都指着父母只看重钱,但是我想任何一个家庭,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为一个研究生,都是希望他能够飞黄腾达,能够有一个前途的光明未来,但是却因为延期毕业,再加上被过分的压榨导致促使在学校里边儿,难道他们的家庭不应该获得一部分的补偿,或者学校以及导师不应该受到一些惩罚吗?
上海一农业专家应邀授课时猝死,亲属索赔120万,被法院驳回,你怎么看? (三)
最佳答案针对此次专家授课猝死的事件,如果是因为其高强度的工作引起的猝死,那么校方确实应该赔偿,但如果是其他原因,那么校方就不具备赔偿的理由。
根据相关消息显示在上海发生了一起诉讼事件,一农业专家受到相关的单位邀请,给果农上课,但是上课途中突发意外不幸猝死去世,双方因此针对赔偿问题发生诉讼。目前这一项法律诉讼相关的法院已经做出了初步的判决,对于家属方要求索赔的巨额不予支持,因为并不能证明教授的猝死和授课有着直接的关系。
从个人角度来看,在这一起诉讼案件中,如果教授上课的猝死原因是因为合作单位的过错而直接引起的,那么这个单位势必要履行相关的赔偿责任。反之如果酵素的猝死跟单位邀请他上课没有直接的关系,那么单位其实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就如同法院的判决一般,家属要求单位直接赔偿120万这种要求,如果要予以支持,就必须证明教授的猝死确实是因为高强度的工作而诱发的。但实际上这种猝死的原因比较复杂,个人身体的原因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之一,所以不能单纯的认为教授在单位上课时猝死,单位就一定需要赔偿,这种看法是片面的。
在这起事件中当中还有一个消息值得我们留意,就是这个单位在教授猝死案件赔偿中,虽然法院驳回了家属的赔偿要求,但是他们也给予了一定的金额进行安慰。这种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实际上体现了单位对于教授的一种歉意,这种做法其实也是值得肯定的。同时他也告诉我们,用人单位在与工作人员签订相关的劳务合同的时候,也一定要针对他们的身体状况,提前做好相关的调查,避免出现类似的事件而引起纠纷。
2011年34岁博士捐精5次猝死,父亲索赔400万,法院:各担一半责任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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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深瞳
编辑|林画
2011年2月的一天,正在广东工厂打工的郑金龙接到了小儿媳小吴的电话。
对方在电话里哭哭啼啼地说:“郑刚出事了,您快来武汉一趟。”
郑金龙急切地询问出什么事情了,那头传来的声音让他顿觉天旋地转:“郑刚在捐精的时候猝死了。”
郑金龙听闻此话呆若木鸡,过了好久才缓过神,但还是难以接受小儿子郑刚就这么突然死了。
当时的郑刚正值34岁,还是华中科技大学的医学博士,一直不抽烟不喝酒,身体健康,怎么就会因为“捐精”而猝死了呢?
郑金龙挂断电话直接去往武汉,这才在小儿媳口中得知真相:郑刚在11天内捐精5次,最终导致猝死。
得知这个消息后,郑金龙一怒之下将湖北省人类精子库告上法庭,并索赔400万。
那么,法院将如何处理这起案件?而作为医学博士的郑刚,又是为何前去捐精?郑刚在捐精期间到底经历了什么?
医学博士捐精猝死
2011年1月的一天,34岁的医学博士郑刚漫步在华中科技大学的林荫小道上。
他脑中还在思考学术问题,不经意的一抬头,一条特俗的横幅吸引了他的注意——“欢迎高智商优质基因学子捐献精子”。
那条横幅下围着一群人,大家都对这新奇的事物很好奇。
几个男学生大方地向工作人员咨询相关问题,女生则略带羞涩的神情静静听着。
原来是湖北省人类精子库正式成立,因为在省内还是新事物,就来到郑刚所在的大学做宣传,鼓励高素质的大学生捐精。
作为医学生,郑刚知道全世界有庞大的不孕不育人群,捐精是为了圆这些家庭抱上孩子的梦想,捐精也是在做好事。
听在场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精子库的库存严重不足,为了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男青年捐精,他们对每个成功捐精的人补贴3000元。
听到这诱人的补贴金额,郑刚怦然心动。
他和妻子目前都脱产在大学学习,每年的学费和生活费是一笔巨大的开销,前些年工作的积蓄难以为继,现在还需要家里人在经济上支持。
如果能得到这笔补贴,也能缓解燃眉之急。加上学校也在鼓励学生们响应精子库的号召,这既是做公益又能得到一定实惠,何乐而不为?
郑刚回去就和妻子小吴说了自己的想法,妻子也很支持他,觉得捐精利人利己。
然而怎么也让人想不到的是,郑刚会因为捐精而丢掉性命!
2011年2月的一天,正在广东工厂打工的郑金龙接到了小儿媳小吴的电话。
当得知小儿子郑刚去世之后,他呆若木鸡,过了好久才缓过神,但还是难以接受风华正茂的小儿子就这么突然死了。
郑金龙马上通知了同在当地工作的大儿子,父子二人连夜乘坐飞机抵达武汉,心想一定要搞清楚郑刚的死因。
在太平间见到郑刚冷冰冰的尸体,郑金龙失声痛哭扑到遗体上,一旁的工作人员生拉硬扯才制止住他做出进一步失控的举动。
他愤怒地质问在场的精子库、华中科技大学的代表:“我儿子这么年轻,身体一直很好,怎么突然就死了?”
对方就此做了详细的说明,表示纯粹是一场意外。
同年1月初,郑刚通过了湖北省精子库的体检,1月14日进行了第一次捐精。
因为一个人捐献的精子需要15毫升,而正常人一次射精一般只有2毫升左右,所以后续还需要大概6次。
之后郑刚又顺利完成三次捐精。
期间没有发生任何意外,郑刚除了说有点疲惫感之外,并没有说身体有任何不适,这一点得到在场的郑刚妻子小吴的证实。
但是在之后的第五次捐精过程中,意外发生了,郑刚的人生永远定格在了那一天。
那天早上10点郑刚进入取精室内,过了将近1小时都没出来,工作人员感觉有些诧异,一般人用不了这么久。
因为捐精是私密的行为,捐精室内只有简单的床铺、洗手池等设施,没有监控也没有除捐精者外的人在场,外面的人无从得知里面的情况。
工作人员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也只是认为郑刚可能比别人特殊一点,也没有多想。但眼看着快12点了郑刚还没出来,门外的工作人员立马意识到不对劲。
用钥匙打开房门,看到郑刚倒在地上抽搐不止、面色铁青,对工作人员的呼唤毫无反应,已经失去了意识。
他们立即呼叫了120,并当场进行了急救措施,但此时的郑刚已经瞳孔放大,没有了呼吸和心跳。
救护车把郑刚送到最近的医院,遗憾的是他已经失去了一切生命体征,在场的名医们也回天乏术。
34岁的郑刚,在十几天内的第五次捐精的时候猝死了。
老郑听完这一切还是难以置信,身高1米8、体重160斤的郑刚,身体一直很好,怎么突然就没了?
他是医学博士,他有光明的前途,他是全家人的骄傲。
老郑眼前又浮现出儿子那俊然的面容,思绪飘到了几十年前。
寒门子弟的艰难求学路
郑刚1977年出生于湖北鄂州的一个小山村,他还有个大他三岁的哥哥。
父亲郑金龙是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一家四口的生活全靠那一亩三分地的收成,日子过得很艰苦。
在郑刚出生的这一年,全国高考恢复,村里插队的知青通过高考改变了命运,离开农村到城里捧上了铁饭碗。
郑金龙对此艳羡不已,他明白自己祖辈过苦日子都是吃了没文化的亏,要想跳出农村就要让儿子上大学。
他和妻子起早贪黑地劳作,节衣缩食供养两个儿子读书。
村里的孩子很多初中没上完就外出打工,不仅不花家里的钱,还时不时能给家里寄钱贴补家用。
邻居们常常借此嘲笑郑金龙:读那么多书干嘛,我孩子都能挣钱养家了。
老郑只觉得这些人鼠目寸光,回应他们自己的儿子那是要上大学的,将来有大出息。
两个儿子都很争气,从小到大成绩都名列前茅,特别是郑刚,中考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上了高中,大儿子也在这一年考上了大学。
这成了郑金龙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茶余饭后向邻居炫耀的谈资:看吧,我儿子就是有出息。
虽然脸上有光,但家里的经济状况却难以为继,靠几亩薄田供应两个孩子完成学业根本不可能。
要强的老郑不管如何勤劳家里都是敷不入出,每到开学季都要找亲戚朋友借钱才能勉强筹齐学费。
郑刚心疼辛勤劳作的父母,他明白只有努力读书考上好大学,以后找个工作才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高中三年他一直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全身心投入学习之中。
他的成绩一直很好,考个重点大学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可命运并不眷顾郑刚,在高考前几天,他突然发高烧,身体的不适导致他在考场发挥失常,最后只考上了三峡大学临床医学专业。
志向远大的他想过复读,但是家里经济这么困难,他不忍心让父母再多吃一年苦。
父亲宽慰他:“当医生好啊,是个好工作,安心去上大学吧。”
但家里同时供应两个大学生实在无能为力。
郑刚的哥哥认为弟弟学习一向比自己好,而且医学也比自己所学的专业有前途,经过深思熟虑忍痛休学去打工,集全家之力供应郑刚。
老郑东奔西走终于凑齐了五千元的学费,这一叠钱并不厚重,却承载着全家人对郑刚的希望。
郑刚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延续着高中三点一线的生活,每天下课后都继续学习到图书馆闭馆。
品学兼优的他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年年获得一等奖学金。
每次奖学金到手,他只留下一小部分作为生活费,大头都寄回家给父母。
大学四年他没有买过新衣服,开学报到时穿的外套都洗的发白了。
一日三餐吃的都是素菜,长期的营养不良让1米8高个的他,只有100斤出头。
身边的同学都觉得他节俭过头了,只有他知道自己吃的每一粒米都凝结着家人的血汗,他必须拼、必须省。
功夫不负有心人,大学毕业后,凭借过硬的专业知识,他被分配到老家的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
郑金龙得到消息欣慰不已,感叹总算是苦尽甘来了。
好事连连
进入工作岗位后,郑刚虚心向前辈学习,结合大学期间学习的专业知识,认真揣摩,医术日益精进。
第二年他就考取了《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他的工作态度和专业能力获得了医院的认可,在工作的第七个年头就晋升为主任医师。
看着儿子的事业步步高升,郑金龙由衷感到欣慰。
唯一令他遗憾的是,如此优秀的儿子居然还没找到女朋友,在与儿子电话沟通时屡屡催促。
一个大小伙子当然也渴望一份真挚的爱情,只是因为家庭贫困,他首先想的是把工作稳定下来家里还完之前读书欠下的债务。
他委婉地拒绝了医院几个姑娘的示好,就这样长相英俊、为人敦厚的郑刚单身了好多年。
爱情来了挡都挡不住,郑刚在与单位的小吴在朝夕相处中互生好感。
考虑到工作也稳定下来了,可以考虑终身大事了。双方见了家长后,在家人的祝福中喜结连理。
此时郑刚最大的遗憾就是,因为家庭的贫困没有上一个好大学,没有获得更高的学历。
同时在工作中,他也时常感到自己的专业知识还很浅薄,他心里继续求学深造的愿望愈发强烈。他把心里的想法告诉了家人,父亲郑金龙当即表示支持。
对于当初儿子未能复读再考他深感内疚,现在他在南方打工收入比在老家务农高多了,有能力在经济上资助儿子。
得到家人支持的郑刚,经过几个月的挑灯夜战苦读,终于在2008年考上了武汉的华中科技大学外科硕士研究生。
两年后硕士毕业,又继续攻读博士,他的妻子小吴也考上了该校的研究生。
家里出了一个博士、一个硕士,郑金龙在老家与邻居闲聊时腰板更硬了,忍不住炫耀自己儿子、儿媳多么有学问,将来前途多么远大。
如果郑刚没有发生意外,郑金龙下半辈子也确实可以享清福了。
可惜事与愿违,年纪轻轻的郑刚居然在捐精过程汇总猝死,老郑的梦碎了。
老父亲的索赔之路
湖北省人类精子库对郑刚的家属表示,捐精过程合法合规,事先也对郑刚进行了体检,郑刚在捐精过程过程中猝死存属意外,出于人道主义他们愿意支付丧葬和生活补助8.8万元。
郑金龙闻言大怒:“我儿子一个博士,全家人供出来的博士,一条命就值这点钱?”
他当即表示不接受对方的条件。仅有小学文化的他,四处收集资料,他了解到精子捐献有严格的规定。
捐献者必须大专文化,20——45周岁,身体健康,经过体检排除艾滋病和各种遗传病携带者。
之前全国几十家精子捐献机构,从来没出现过死亡的事故。
郑金龙觉得儿子不吸烟、不喝酒,体检也合格,出了事故肯定是精子库的责任。
集全家之力供养出来的博士,承载了全家人希望的郑刚死了,精子库只肯赔偿8.8万,郑金龙说什么也接受不了。
他越想越气,一怒之下把湖北省人类精子库告上了法庭,索赔400万。
有人说他想钱想疯了,郑金龙却不这么认为。一是他觉得8.8万赔偿是对儿子郑刚的侮辱,另一方面他觉得400万赔偿合情合理。
他那个大大的拉杆箱里有许多收据,是郑刚每次找他要钱的时候打的借条,包括学费、生活费、结婚和买房子的费用,总计有15万。
别人问父子之间为什么还要打欠条?
老郑说并不是他把钱看得多重,而是为了激励儿子努力学习、工作,自己操劳一辈子还不是为了儿子吗?
他又算了一笔账,儿子34年中从小花的各种衣食住行和上学、结婚、买房的花费,至少也有100万。
他如果没死,毕业以后工资肯定很高,算他到60岁退休,还能干26年,挣个300万的工资不过分。
七七八八加起来,他觉得自己索赔400万合情合理。
当年9月,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准备了一拉杆箱资料的郑金龙满怀期待,现实却给了他当头一棒。
仅有小学文化的他,在庭上磕磕绊绊地读完了2000多字的起诉书,声泪俱下,但他却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精子库的责任。
法院根据事实和证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为:郑刚的捐精行为是自愿的,精子库相关工作流程合法合规。
最终宣判:根据公平分担损失规则,郑刚和精子库各承担50%责任,精子库赔偿郑刚家属19万元。
郑金龙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当庭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心灰意冷的郑金龙,只能抱着儿子冷冰冰的骨灰盒回到了故乡,回到了那个全家梦想燃起的地方,不过随着一切尘埃落定,梦破灭了。
社会上有些人认为郑刚在11天里5次捐精猝死,是“精尽人亡”。
对此,专家表示“精尽人亡”没有科学依据,郑刚的死亡是个例。
青壮年男性有一周两三次性行为的,也有一天一次的,只要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和生活,都属于正常范围。
男性在性行为后,感到疲惫是正常现象,不会导致网上流言的“精尽人亡”。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猝死研究生家属索赔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奥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