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同业罪-非法经营同业罪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概述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定义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并因此谋取非法利益且数额巨大的行为。这一罪行严重损害了国有公司、企业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构成要件
该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主体特定,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二是利用职务便利;三是经营同类营业;四是获取非法利益且数额巨大。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认定基础。
二、数额巨大与数额特别巨大的界定
数额巨大的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中的“数额巨大”一般指非法获利数额在十万元。这一标准旨在打击那些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大量利益的犯罪行为,保护国有公司、企业的合法权益。当行为人获取的非法利益达到这一标准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数额特别巨大的界定
相较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目前尚无全国统一明确的标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各地司法机关会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犯罪情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虽然缺乏统一标准,但“数额特别巨大”通常意味着非法获利数额远超“数额巨大”的标准,对国有公司、企业造成了更为严重的损害。对于此类情况,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三、案例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不乏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不仅揭示了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也为司法判决提供了重要参考。例如,某国有公司经理利用职务之便,自己开办了与任职公司同类业务的企业,谋取巨额利益。经法院审理认定,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并依法判处了相应的刑事处罚。
四、总结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国有公司、企业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我们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同时,司法机关也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犯罪行为进行准确认定和严厉打击,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和国有公司、企业的合法权益。
- 1、第六版《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那些新词有什么作用,反映了什么?
- 2、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能判刑吗
- 3、故意毁坏财物应该判几年
- 4、侵犯专利权是什么罪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非法经营同业罪-非法经营同业罪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相关问答
第六版《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那些新词有什么作用,反映了什么? (一)
贡献者回答新版词典中的新词新义新用法充分反映了中国新时期特别是近几年来涌现的新事物、新概念、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人们的新观念。
1真实记录社会生活
代表词汇:低碳 闪婚 月光族
增收新词真实地记录了当代社会生活。
像源自西方的“父亲节、母亲节、感恩节、情人节”等词语,反映中西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洋插队、落地签证、申根协定”等条目是众多国民走出国门的写照;“低碳、减耗、减排、减碳、新能源、光伏效应、电子污染、二手烟”等可以看出我国的社会建设正在稳步推进,民众环保意识也大大增强;“北漂、草根、社工、达人、高管、愤青、名嘴、香蕉人、小皇帝、蚁族、月光族、全职太太”等名词直观地反映了一些新的社会群体及其特点;“闪婚、闪离、试婚”等词语反映了传统婚恋观所受到的巨大冲击;“拜金主义、傍大款、买官、贪腐、碰瓷、吃回扣、潜规则、封口费、关系网、冷暴力、霸王条款”等词语反映了进入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给社会风气和人们的价值观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2新词义反映社会变迁
代表词汇:宅 奴 山寨
一些词语的新义新用法体现了词义的发展变化,也反映出社会的变迁和人们对事物认识的变化。
“宅”增加了新义,即“待在家里不出门(多指沉迷于上网或玩电子游戏等室内活动)”,她认为,在这里当动词用,带点小幽默,感情色彩浓厚。
此外,“奴”的新义有“称失去某种自由的人,特指为了偿还贷款而不得不辛苦劳作的人(含贬义或戏谑意)”,体现了当下不少年轻人的生活状态。“山寨”的新义“仿造的;非正牌的”和“非主流的;民间性质的”,“漂白”的新义“比喻通过某些手段,把非法所得变成合法所得”,反映出市场经济下一些人的生产经营行为;“大使”的新义“借指为推动某项事业的开展而做推介、宣传等工作的代表性人物”,则是一些公众人物影响力的写照。
有的词虽然出现时间短,但符合语法,表现力强,而且能够在词义和用法上填补汉语词汇系统中的空缺,使表达更加丰富多样,这样的词就应该增收。
(参考了报纸评论)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能判刑吗 (二)
贡献者回答你好,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释】本条是对故意毁坏财物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是指出于某种个人动机和目的,非法毁灭或者损坏公共财物或者公民私人所有财物的行为。“毁坏”,是指毁灭和损坏。“毁灭”,是指使用各种方法故意使公私财物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全部丧失。“损坏”,是指将某项公私财物部分毁坏,使其部分丧失价值和使用价值。
根据本条规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故意毁坏财物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同时,犯罪目的只是毁坏公私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也是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本质区别。、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所采用的方式主要是毁灭和损坏。如果用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毁坏公私财物,而且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则应以放火罪、爆炸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同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如果情节轻微或者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毁灭重要财物或者物品,损失严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动机和手段特别恶劣的等。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但是破坏某些特定的公私财物,侵犯了其他客体,则不能以毁坏财物罪论处,例如,故意毁坏使用中的交通设备、交通工具、电力煤气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故意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破坏生产经营的,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论处。
根据本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实际执行中,要注意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界限:其他侵犯财产罪并不损害公私财物本身,而是通过非法手段将公私财物所有权非法转移,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通过毁坏公私财物本身,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
故意毁坏财物应该判几年 (三)
贡献者回答一、概念及其构成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本法分则第2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二、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三、处罚 本条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侵犯专利权是什么罪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四)
贡献者回答假冒专利罪(第216条) (一)概念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管理法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是指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或者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或者假冒两项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专利的管理秩序,又包括专利权人的专利专用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专利管理法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认定 用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用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虽然都是冒充行为,但这是违反专利法的行为,应当由专利管理机关予以处理,不构成假冒专利罪。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非法经营同业罪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奥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