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保密合同中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2、租赁合同延期补充协议范本
- 3、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
- 4、钢材材料购销合同范本
- 5、企业采购合同协议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保密合同中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一)

答法律主观:
一、保密合同的违约金怎么约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约金没有一个固定的金额,是依据合同双方约定的,但是不能过高。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中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 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
(一)法定违约金的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二)约定违约金的比例。由于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实践处理中也不一致。从法律上讲,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法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限制,允许当事人用约定违约金来弥补某些法定违约金过低的缺陷。法律规定当事人通过协商,在法定违约金之上议定约定违约金是完全必要的。通过较高的约定违约金可以起到预防违约的积极作用。但这样的约定也不是无限制的,根据《民法典》的 公平原则 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惯例,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限制在违约部分的货款总额或酬金总额之下较为适宜。但如果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数额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特别规定办。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对违约金最高数额的限制,不同于违约方对另一方的实际损失所做的赔偿。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一份购销合同的货款总值为5万元,违约金为1万元。如果由于供方未履行合同,使需方受到了6万元的经济损失。对此,违约的供方除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5万元的经济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对具体合同的违约金条款进行认定时,应首先看其是否符合订立合同的一般原则性规定。即要看其是否有显失公平、是否有胁迫或欺诈等情况的存在。如果属于《民法典》中关于无效经济合同规定的,则应认定该违约金条款为无效。
三、 、 保 密 合同 的 保证期间 如何认定
(一)未约定保证期间
双方对此没做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宽限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也就是在债务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债务人不肯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这6个月内找保证人还款。
(二)有约定保证期间
债务人与保证人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的,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将会被视为没约定,到时候还是按如上所述计算,即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宽限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计算保证期间。
现在许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人,而保证人未避免承担保证责任,就会跟债务人约定不合理的保证期间,其实质会侵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法律上对此明确了该规定,将该情况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所以,如果是怎么约定了保证期间的,法律上将得不到承认,保证人该承担连带保证的还得继续承担。
(三)约定为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的保证期间
如果双方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的,将会被视为约定不明,具体计算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违约金没有一个固定的金额,是依据合同双方约定的,但是不能过高。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 。
租赁合同延期补充协议范本 (二)
答续租房屋合同格式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见证方:
见证人: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 市 区(县)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甲方提供:□身份证 □房产证 □户口本
乙方提供:□身份证 □暂住证 □工作证
2.租赁期限用途
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二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 年 月 日止。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
4.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5.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6.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的。
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7.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8.产权变更
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9.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壹个月。
10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 (三)
答法律主观:
案例介绍原告启新辉公司和被告三向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签订《深圳市启新辉实业有限公司电梯维修培训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交付相应设备,于原告付款后90日内交付,原告向被告支付合同总费用338102元,费用分期支付。合同违约条款第九条第四项约定:乙方不能交付设备的,乙方将向甲方支付设备总值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第5项约定: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设备款千分之一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向被告支付了一期费用,但被告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向原告交付设备,于是原告向被告发出《履行合同催告函》,要求被告尽快履行合同义务,被告之后向原告回复《承诺函》,承诺在2014年4月28日前向原告交付所有设备,如有违约,将按合同中签订的违约条款处理。该《承诺函》后附附件,附件第9.2条约定三向公司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启新辉公司支付合同金额的1%的违约金。但时至原告起诉时,被告仍未交付设备,原告并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后,被告除了退还原告已支付的全部合同费用外,还根据裁判结果,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1430元。案件知识点剖析(一)迟延交付与交付不能的责任竞合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和法院均使用了迟延交付和交付不能两个术语,为了便于理解,笔者在此对这两个术语进行简单的解释。所谓迟延交付,举例说明,即假设双方合同约定2019年12月25日由乙方向甲方交付一批货物,但乙方却直到2019年12月31日才交付,此时,乙方则构成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而交付不能,沿用前述的例子,即乙方客观上已不存在能向甲方交付这一批货物的事实可能,如货物全部毁损无可替换物,合同目的已经完全无法实现,此类情形便为交付不能。本案中,采购合同约定“三向公司”应在“启新辉公司”付款后90日内交付相应设备,但在“启新辉公司”付款后“三向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付设备,此情况为迟延交付违约,但双方后又达成协议约定“三向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前交付,而“启新辉公司”予以默认,即表明双方协商同意交付日变更至2014年4月28日前,交付日过后,延至起诉日时“三向公司”仍未交付。此时的“三向公司”对“启新辉公司”既构成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构成要件要素,也构成交付不能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要素。(二)违约责任竞合时,由守约方选择违约责任根据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约定,不同的违约行为责任承担方式各不相同。合同违约条款第九条第四项约定:乙方不能交付设备的,乙方将向甲方支付设备总值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第5项约定: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设备款千分之一违约金。此外,在“三向公司”向“启新辉公司”回复的《承诺函》后附附件中第9.2条约定三向公司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启新辉公司支付合同金额的1%的违约金。此时,则存在在后的违约责任与在先的违约责任约定不一致情形,通常认为在后的约定是对在前的关于合延期违约条款的变更,即双方做出了新的变更。现当“三向公司”违约时,“启新辉公司”在一审中提出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包含了迟延交付的违约金和交付不能的违约金,但一审法院仅支持了交付不能部分的违约金。而二审法院认为,“启新辉公司”既主张“三向公司”交付不能违约又主张迟延交付违约,属于“一行为数罚”,于法无据,但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又表态,认为本案合同被解除系“三向公司”逾期交货造成,且在违约行为同时符合两种违约责任的情况下,作为守约方“启新辉公司”有权选择适用何种违约责任,再审中,再审法院亦同意二审法院的观点。案件启示“三向公司”的行为属于一行为触犯两条违约责任,属于责任竞合,不能对“三向公司”做出两个处罚,而将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动权交由“启新辉公司,不仅体现了司法对善良守约人的保护,也符合诚实信用原则。通过本案,我们发现法院最终支持了“启新辉公司”的101430元违约金,是在有约定的基础上做出的裁判。而现实中,很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往往不明确,多数是约定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而一旦对方违约,守约方主张合同实际损失的时候,往往又举证困难。故而,笔者在此提醒,在双方对合同违约条款约定能达成一致的情形下,不妨写明具体违约金金额,以便产生纠纷时,进入司法程序阶段有据可依。
钢材材料购销合同范本 (四)
答钢材材料购销合同范本如下:
一、合同双方
甲方:[需方公司名称]
乙方:[供方公司名称]
二、货物信息
具体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细列表如下:编号、产品名称、规格及型号、材质、数量、单价、总价、到货时间、交货地点、生产厂家、备注。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具体金额]元,小写[具体金额]元。合同单价为固定价,不因原材料价格、税率、运输价格等的调整而发生变化。
三、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技术要求应达到国标。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供货时提供制造商的原始质量证明书及材质单,并加盖乙方的公章。乙方供货时应提供化学试验分析报告、质量化验单及产品合格证交给甲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四、计重方式与验收
计重方式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以现场收条和双方办理交接单为最后结算依据。甲方对乙方所交货物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五、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
货物到现场经甲方验收后一年内为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更换或退货。
六、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和防锈蚀的处理。包装上应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质量合格证及清单与货物一起发送。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发货到甲方,乙方须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符合合同规定后,及时结算货款。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增值税发票。
八、违约责任
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九、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或履行延迟,合同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十、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请注意,仅为合同范本,具体条款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建议在签订前由专业法律人士审核。
企业采购合同协议 (五)
答企业采购合同协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合同基础 签订依据: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乙方投标书中规定的内容如与合同不一致,则以合同为准。
二、产品要求 全新原包装:乙方需提供全新原包装产品,包含完整技术资料,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知识产权:确保甲方在使用货物时免受第三方知识产权起诉或司法干预,如发生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交货信息 交货地点:深圳市南山区。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交货,包括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及资料。
四、运输与包装 费用承担:乙方负责产品正式验收前的所有费用,包括运输、包装、仓储、安装、保险等。 包装标准:应符合原厂出厂标准,乙方对包装不当导致的货物损坏或丢失负责,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安装与验收 开箱检验:乙方将产品运输至指定地点后,甲方与乙方及相关单位在到货后2个日历日内进行开箱检验。 安装调试:乙方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 验收标准: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最新标准,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
六、技术文件与资料 提供资料: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 免费培训:乙方免费培训甲方3人,内容与方案由双方协商制定,培训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七、售后服务 保修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3年免费上门保修服务,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引起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维修支持:保修期后,乙方继续支持维修,按成本价标准收取费用。
八、付款方式与时间 验收合格付款: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含税发票给甲方,同时支付合同总价的相关款项。
九、违约责任 逾期交付:乙方逾期交付产品,需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逾期付款:甲方逾期付款,需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产品不符: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违约则需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质保期内主张退货或换货,并可要求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 通知与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执行时,乙方应尽快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履行期限延长:合同履行期限相应延长,相当于事件影响时间。
十一、争议解决 友好协商: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仲裁:协商不成时,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十二、合同效力 生效条件: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已包含乙方曾向甲方支付的全款款项。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奥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