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使用权房的承租人变更并非一件随意之事,而是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流程。使用权房,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其承租人享有的是房屋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当原承租人因故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时,变更承租人的需求便应运而生。这一过程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原承租人的状态、新承租人的资格、相关申请材料的准备以及产权单位和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审核等。只有满足了所有条件并经过相应程序,才能顺利完成使用权房承租人的变更。

上海使用权房如何变更承租人 (一)

上海使用权房如何变更承租人

上海使用权房变更承租人的流程如下:

申请变更:

需要向产权单位提交变更承租人的申请。

获得同意:

使用权人同意:变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户口在该公租房内的所有使用权人的同意。产权单位同意:无论其他子女的户口是否在此房内,统一需要产权单位的同意。

符合变更条件:

原承租人情况:原承租人需已死亡或外迁。户籍关系:申请人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且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居住时间:申请人需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住房情况:申请人没有其他住房。

特殊情况处理:

若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变更。

总结:在上海变更使用权房的承租人,不仅需要得到产权单位的同意,还需确保所有在同一户籍内的使用权人同意,并且申请人需满足特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与原承租人的关系、户籍情况、居住时间以及住房状况等。

上海使用权房承租人如何变更 (二)

上海使用权房承租人变更的方法如下:

一、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前往公证处:首先,需要所有相关继承人一同前往公证处开始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提交材料:在公证处,按照要求提交包括原承租人死亡证明、户口簿、继承人身份证明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办理公证:公证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确认无误后,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二、凭继承权公证书办理承租人变更

提交公证书:在取得继承权公证书后,携带该公证书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明等)前往相关部门(如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审核与变更: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正式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并更新相关记录。

注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须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没有其他住房等。如果原承租人仍然健在,则不发生承租人变更,承租人依然是原承租人。在变更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有权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并作出新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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