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千金”,这不仅仅是一句形容文字贵重的成语,在现实生活中,字体侵权的案例屡见不鲜,每一个字都可能承载着昂贵的著作权。例如,北大方正公司多次因字体侵权问题将相关企业告上法庭,并成功获赔数百万元经济损失。这些案例警醒我们,字体并非随意可取的资源,而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智力成果。那么,在设计与创作中,我们该如何规避字体侵权的风险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探讨避免字体侵权的实用策略。
- 1、“一字千金”著作权侵权案例——如何避免字体侵权?
- 2、侵犯著作权判例目录
- 3、案例指引|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河南草庐蜂业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 4、ai生成作品有没有著作权?法院判了
- 5、开源协议软著侵权经典案例律师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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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千金”著作权侵权案例——如何避免字体侵权? (一)

贡献者回答企业在促进创新和扩大宣传效果的过程中,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网站、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册上的字体,可能会导致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企业在资源有限情况下,可寻求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律所协助处理争议或纠纷,以降低和化解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如字库公司与上海印刷技术研究所签订购买字稿合同,经过进一步创作,获得A艺术字体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某食品公司未经许可,在商品包装上使用A字体,超市销售此商品。
字库公司通过公证机构收集证据,将食品公司与超市共同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判决食品公司停止使用含有A字体的产品包装,超市停止销售相关商品,食品公司支付赔偿金。
食品公司提出的无效抗辩事由包括认为汉字不应被独占,字体设计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美术作品,以及认为免费下载字体等于获得了著作权人的许可。
避免字体侵权的策略包括确认所用字体为商用字体并取得授权,对于已存在侵权行为应主动沟通解决,及时删除侵权内容以避免损失扩大,优先使用免费商用字体,以及了解并遵循《著作权法》相关规定。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作品构成侵权。认定字体侵权需满足侵权事实、主观过错、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合理使用抗辩要件。
法律依据包括《著作权法》第3、10条对作品和权利的界定,第52、53、54条关于侵权赔偿的原则和条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218条针对侵犯著作权罪的规定,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解释。
侵犯著作权判例目录 (二)
贡献者回答侵犯著作权判例目录:
文字作品侵权案例: 黄辉与戚占能案例:揭示了著作权侵权的法律界限。 郭裕建与顾书明、王聿泼案例:展示了如何应对文学作品的版权争议。 时锋与中央文献出版社、龚江辉案例:体现了出版界对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 王欲知与多位作者作品侵权纠纷:体现了作品保护的多方责任。 张培莲与科技出版社、书店案例:展示了图书出版过程中的版权保护。 郑北京与印刷厂案例:突显了印刷复制活动中版权的严格把控。 王卓贤与韦日作纠纷:提醒关注个人作品的权益保护。 续立清与内蒙古畜牧业杂志案例:涉及了期刊领域的版权问题。 韦厚荣与韦文编案例:展示了文字作品版权的细分领域冲突。 张五常与社科出版社、书店案例:显示了学术著作的版权保护不容忽视。 宋为民与黄建民纠纷:为文学创作版权提供了警示。 皇城老妈与皇蓉老妈火锅店案例:提示商业活动中的版权侵权风险。 卫光明与欧宗萍等人案例:揭示了商业教育材料的版权归属问题。
文学剧本侵权案例: 杨丹群与天元中心、瑞丽公司纠纷:体现了剧本创作的版权保护。 马中毅与东方明珠等公司案例:展示了影视剧本版权的复杂性。
美术作品侵权案例: 戚占能等人雕塑作品侵权:突出了艺术作品版权的法律保护。 河南省集邮公司与任氏家族纠纷:展示了邮票版权的保护机制。 建筑装饰公司与伍缘公司案例:说明设计作品的版权归属问题。 染料研究所以及欣歌实业案例:强调了企业间美术作品合作中的版权管理。 严卫华与喜华工艺品公司纠纷:关注工艺品设计的版权保护。
摄影作品侵权案例: 美好景象公司与房地产公司案例:展示了摄影作品商业使用中的版权法规。 蒲涛与管燕、成都晚报社案例:提醒新闻摄影的版权问题。
地图作品侵权案例: 上海市测绘院与多家公司案例:展示了地图制作中的版权保护要求。
影视音乐作品和音像制品侵权案例: 维汉公司与广播集团纠纷:揭示了音乐作品的授权使用问题。 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案例:关注影视作品音乐的版权归属。 新时代公司与金声公司等案例:提醒音乐作品的联合创作版权管理。 华纳公司与好乐迪案例:展现了音乐版权在娱乐业的应用。
案例指引|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河南草庐蜂业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三)
贡献者回答在处理著作权纠纷时,重要的是要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与判例,尤其是在证明权利归属与侵权行为时。以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河南草庐蜂业有限公司的案例为例,这一事件涉及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在此类案件中,原告需要证明其为作品的著作权人,如果基于授权提出主张,则需要展示许可方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其次才涉及原告自身享有诉权的证明。
一审法院判决河南草庐公司赔偿汉华易美公司8000元,并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河南草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之后,河南草庐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此案后,撤销了原审判决,并驳回了汉华易美的全部诉讼请求。
最高院在裁判理由中指出,案涉图片存在多个水印,并不能仅以此水印认定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属于Getty公司。汉华易美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Getty公司对涉案图片享有著作权,权利声明属于单方陈述,且在缺乏其他证据印证的情况下,仅凭权利声明不能确定著作权归属。最大像素格式数码文件、互联网端最大像素最高清晰度数码文件等证据虽能反映作品创作过程,但河南草庐公司提交的反驳证据显示,Getty公司通过自己的名义对外销售摄影师的作品,并支付版税,摄影师依然保留作品的著作权。
尽管河南草庐公司提交的反驳证据并不足以完全否定汉华易美公司的证据,但汉华易美公司相对于河南草庐公司更有条件获取Getty公司取得涉案图片著作权的证据。如果河南草庐公司提交的证据存在虚假内容,汉华易美公司应当有条件加以举证反驳。然而,在审理过程中,汉华易美公司并未通过举证否定河南草庐公司的反驳证据的证明力。因此,汉华易美公司关于Getty公司拥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的主张未能成立。
此案例为著作权维权案件提供了指引。对于原告而言,应当提交证据证明自身是案涉作品的著作权人,并注意证据的逻辑链条,首先应当证明许可方对案涉作品享有著作权,其次才涉及自身具有诉权的证明。对于被告而言,遭遇著作权侵权控告时,可审查原告的权利基础,积极搜集原告非著作权人的相关证据,并结合原告指控的具体侵权行为,审查是否具有合理来源或是否属于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的范畴。
综上,这一案例强调了在著作权纠纷中,证据的重要性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如何有效应对和反制指控。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判例指导,对于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和防止不当使用至关重要。
ai生成作品有没有著作权?法院判了 (四)
贡献者回答AI生成的作品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享有著作权。以下是关于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AI生成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AI本身不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人类创作者对其创作作品的一种专有权利。由于AI并非人类,因此它本身并不享有著作权。这意味着AI不能作为著作权的主体来主张权利。
著作权归属于开发者或使用者:在实践中,AI生成的作品的著作权通常归属于开发该AI的程序员、公司,或者在使用AI进行创作时明确约定享有著作权的使用者。这是因为AI的创作过程是基于预设的算法和模型,而这些算法和模型是由人类开发者设计和训练的。
二、法院对AI生成作品著作权的判决
具体案例的判决:在涉及AI生成作品的著作权纠纷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例如,如果AI是在开发者的控制下,按照预设的算法和模型进行创作,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定开发者享有著作权。而如果AI是在使用者的操作下,根据使用者的指令进行创作,并且双方有明确的约定,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定使用者享有著作权。
判决依据: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AI的创作过程、算法和模型的来源、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等。这些因素将帮助法院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三、结论
综上所述,AI生成的作品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享有著作权,但著作权的归属并非由AI本身决定,而是取决于开发者和使用者之间的约定以及AI的创作过程。因此,在使用AI进行创作时,建议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以避免潜在的纠纷。同时,随着AI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关于AI生成作品著作权的法律规定也可能会进一步完善。
开源协议软著侵权经典案例律师详细解读 (五)
贡献者回答开源协议软著侵权经典案例解读如下:
一、罗盒VirtualApp著作权侵权案 案例概述:罗盒网络因VirtualApp的版权问题与被告展开诉讼,争议焦点集中在GPL协议的效力、诉权归属以及是否存在著作权侵犯。 案例价值:此案引入了自由软件的概念,详细阐述了GPL协议的法律效力,并探讨了GPL协议下原告的诉权认定问题。 法院判定:法院判定被告侵犯了GPL协议,要求公开源代码。同时指出,付费会员服务并不违反协议,但对GPL的“传染性”理解存在争议。
二、数字天堂诉柚子科技著作权侵权案 案例概述:此案同样涉及GPL协议的“传染性”,但法院的判决存在争议,被认为对软件生态和协议的理解不够全面。 关键要点:理解软件的版权构成是此案的关键,包括HBuilder与Eclipse Mosquitto的关系以及衍生作品的版权归属。 案例启示:错误理解开源协议可能导致对侵权行为的认定出现偏差,因此强调了对开源协议和生态的深度理解的重要性。
三、律师处理此类案件的专业要求 深入理解开源协议:律师需要具备对开源协议的深入理解,以便准确判断案件中的协议效力及诉权归属。 熟悉自由软件生态:了解自由软件生态及其运作模式对于准确判断案件事实至关重要。 版权构成知识:律师还需具备版权构成的专业知识,以便分析软件作品的版权归属及衍生作品的版权问题。 外语文献阅读能力:鉴于开源协议多为英文原文,律师需具备一定的外语文献阅读能力,以便准确理解和解释协议条款。
四、司法实践原则 尊重开源精神: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尊重开源精神,确保开源协议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得到维护。 反对滥用开源协议:反对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滥用开源协议的行为,确保开源生态的健康发展。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著作权诉讼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奥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