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件立案标准,是维护社会治安与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盗窃罪的立案通常依据被盗财物的价值大小、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综合判定。一般而言,当被盗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或者虽然数额不大但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特殊情形时,公安机关即可依法立案侦查,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严惩盗窃犯罪行为。

盗窃案件立案标准? (一)

盗窃案件立案标准?

贡献者回答根据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司法实践中对盗窃行为的定罪处罚,不能“唯数额论”,对于主观恶性大,情节、后果较严重的,定罪的数额标准可以降低,以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例如有关“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规定,在医院盗窃“救命钱”,客观危害相对更大,行为人主观恶性也更为严重,应予依法严惩。此外,司法解释还加大了对盗窃文物行为的打击力度,规定盗窃未遂,但是以数额巨大的财物、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或者具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多少金额的盗窃属于刑事案件 (二)

贡献者回答盗窃金额一千元的盗窃属于刑事案件。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有:

一、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属于数额较大;

2、二年内盗窃三次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3、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4、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二、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属于数额巨大。

2、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1)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2)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3)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4)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5)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6)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2)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3)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4)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5)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6)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盗窃罪的犯罪的构成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第六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2013年41刑法修正案对盗窃案是多少钱才能 (三)

贡献者回答数额不是盗窃罪唯一量刑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年内盗窃三次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盗窃入刑标准 (四)

贡献者回答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般情况下,盗窃罪的立案金额为一千元,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通过上文关于盗窃罪量刑标准2013的相关信息,奥律网相信你已经得到许多的启发,也明白类似这种问题的应当如何解决了,假如你要了解其它的相关信息,请点击奥律网的其他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