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问题,关于“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 (一)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问题,关于“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

贡献者回答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发生职工薪酬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人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一、工资薪金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

2.第2行“其中:股权激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行权时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

3.第3行“二、职工福利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的金额;第2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14%);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14%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

4.第4行“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根据第5行或者第5+6行之和填报。

5.第5行“其中: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适用于按照税法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比例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不包括第6行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第2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第3列“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填报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余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扣除比例与本行第1+3列之和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第6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为第1+3-4列的金额。

6.第6行“其中: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适用于按照税法规定职工培训费用允许全额税前扣除的的纳税人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且按税法规定允许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第2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100%);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 4列的余额。

7.第7行“四、工会经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工会经费支出金额;第2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2%);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2%与本行第1列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

8.第8行“五、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

9.第9行“六、住房公积金”: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住房公积金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

10.第10行“七、补充养老保险”: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补充养老保险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5%与本行第1列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

11.第11行“八、补充医疗保险”: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补充医疗保险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5%与本行第1列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

12.第12行“九、其他”:填报其他职工薪酬支出会计处理、税法规定情况及纳税调整金额。

13.第13行“合计”:填报第1+3+4+7+8+9+10+11+12行的金额。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4行=第5行或第5+6行。

2.第13行=第1+3+4+7+8+9+10+11+12行。

3.第5列=第1-4列。

4.第6列=第1+3-4列。

(二)表间关系

1.第13行第1列=表A105000第14行第1列。

2.第13行第4列=表A105000第14行第2列。

3.第13行第5列,若≥0,填入表A105000第14行第3列;若<0,将其绝对值填入表A105000第14行第4列。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2014年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怎么填 (二)

贡献者回答2014年《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在本纳税年度及本纳税年度前5年度的纳税调整后所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的亏损额、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6行本年度,再依次从第5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2.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第6行按以下情形填写:

(1)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第20行“所得减免”>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20-21行,且减至0止。

第20行“所得减免”<0,填报此处时,以0计算。

(2)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行。

第1行至第5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纳税年度前)或表A100000第19行(2014纳税年度后)“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号表示)。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该行需按修改后的“纳税调整后所得”金额进行填报。

3.第3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企业被合并、分立而允许转入可弥补亏损额,以及因企业分立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转入亏损以“-”号表示,转出亏损以正数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当第2列小于零时金额等于第2+3列,否则等于第3列(亏损以“-”号表示)。

5.“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填报以前年度盈利已弥补金额,其中: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与“项目”列中的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相对应。

6.第10列 “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第1至5行:填报本年度盈利时,用第6行第2列本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依次弥补前5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

7.第10列 “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第6行:金额等于第10列第1至5行的合计数,该数据填入本年度表A100000第22行。

8.第11列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第2至6行:填报本年度前4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的亏损额。

9.第11列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 第7行:填报第11列第2至6行的合计数。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若第2列<0,第4列=第2+3列,否则第4列=第3列。

2.若第3列>0且第2列<0,第3列<第2列的绝对值。

3.第9列=第5+6+7+8列。

4.若第2列第6行>0,第10列第1至5行同一行次≤第4列1至5行同一行次的绝对值-第9列1至5行同一行次;若第2列第6行<0,第10列第1行至第5行=0。

5.若第2列第6行>0,第10列第6行=第10列第1+2+3+4+5行且≤第2列第6行;若第2列第6行<0,第10列第6行=0。

6.第4列为负数的行次,第11列同一行次=第4列该行的绝对值-第9列该行-第10列该行。否则第11列同一行次填“0”。

7.第11列第7行=第11列第2+3+4+5+6行。

(二)表间关系

1.第6行第2列=表A100000第19行。

2.第6行第10列=表A100000第22行。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企业所得税年报问题 (三)

贡献者回答看你怎样调。

如果是按所得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调法,比如业务招待费只允许扣除60%,福利费支出不能超过工资总额的14%,罚款、非公益性赞助支出等营业外支出不允许所得税前扣除。

这些类别的调增项只调报表,不调账。

如果你没有这种情况,全部是符合规定的,那么只有调账,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撤出几笔费用发票,然后将该几笔费用转入营业外支出,即没有正规发票的费用支出做为税后支出,但这种做法容易被视为分配股利要求补交个人所得税。

供参考

企业亏损所得税怎么计提 (四)

贡献者回答企业亏损所得税怎么计提

答:公司亏损季度不用计提所得税,如果是实行会计制度,年末还是亏损不用计提所得税,如果是实行的是会计准则,预计五年有可弥补的亏损则可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亏损亏损数(负数表示)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亏损数(负数表示)

亏损企业季度盈利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明确

6801所得税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二、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三、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9条适用范围规定,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第四条各行次的填报规定:

8.第9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9.第10行"实际利润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0行=第4+5-6-7-8-9行.

10.第11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率25%.

11.第12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2行=第10行×11行,且第12行≥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12行≠第10行×11行.

根据上述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季度申报表第12行应纳所得税额=实际利润额×税率,第10行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征、免征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因此,企业若存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可以在季度申报时弥补,弥补亏损后实际利润额为小于等于零的,应纳所得税额为0元,不需要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

企业亏损所得税怎么计提企业一直都是亏损的话季度预交时是不需要计提所得的,如果是全年亏损,但是某年季度盈利时,应当将盈利部分优先用来弥补以前的亏损部分,如果不足弥补的以后盈利继续弥补,如果超出亏损的部分再计提所得税.

明白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的一些关键内容,希望能够给你的生活带来一丝便捷,倘若你要认识和深入了解其他内容,可以点击奥律网的其他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