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不构成轻微伤不同意调解怎么处理 (一)

答1. 若遭受的伤害被认定为轻微伤,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公安机关的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对打人者施加行政处罚。如果伤害达到了轻伤程度或更严重,那么打人者可能面临故意伤害罪的指控,将依法受到刑事追究。在这种情况下,您还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追求相应的赔偿。
2.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如果伤害未导致残疾,应赔偿的医疗费用通常涵盖医药费、治疗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
3. 当赔偿项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争议。
把对方打了,对方不出面协调,但是报警了也承认打人事实了,对方还是不出面调解? (二)
答这个应当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进行治安处罚。报警后对方不愿意调解也能说过去。这种情况,那就算警方按治安条例进行处罚了。如果构成轻伤,检察院公诉,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如果不服,打人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打架时一方已经报警,公安机关也依法立案,即使双方和解,公安机关仍是要立案侦查的,根据伤情鉴定,如果不严重的,不构成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先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都要承担对方因伤害造成的损失。调解后,还要看具体案情,违法情节较轻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予行政拘留。如果违法情况较严重,警方就双方赔偿或者其他事宜进行调解处理后,还是要处行政拘留的。如果调解不成,公安机关可以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15天,不构成刑事责任,可以到法院起诉,按照规定赔偿。如果派出所以调解的方式处理,当事人认为不合理,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照规定赔偿,通过法律程序索要医疗费及相关合理赔偿费用。如果将对方打致重伤,甚至危及生命,另一方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给予一定的赔偿,减少受害者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打人者不调解不赔偿该怎么办 (三)
答打人者不调解不赔偿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进行调解;
2、再和打人者及其家属进一步协商解决;
3、对方打人的证据,并保留就诊票据、伤情照片、伤情鉴定等证据,在调解及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到法院起诉,要求其进行相应赔偿。
如果被害人的伤势是轻伤,则被告人应在三年以下量刑,如果再加上有自首情节,一般在处罚上会较轻。很可能判处缓刑,也就是不用收监执行。当然这还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材料,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所以,故意伤害案件判处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并非是一定会判处实行的重罪。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刑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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