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社会中,有一群曾经为了国家安宁和人民幸福付出巨大牺牲的人,他们就是伤残军人。这些英勇的战士们在保卫国家的过程中不幸受伤致残,他们的英勇事迹值得我们永远铭记。为了保障这些伤残军人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伤残军人医疗补助便是重要的一项。这项补助不仅能够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更是对他们无私奉献的一种肯定和回馈。
- 1、伤残军人医疗补助
- 2、军人伤残补助
- 3、退役军人医疗救助项目
- 4、六级伤残军人医疗待遇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伤残军人医疗补助 (一)

答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自2005年7月起,1-6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不论其是否在职或失业,也不论其居住在城镇或农村,均可享受医疗保险,所有医疗费用将由医疗保险全额承担。
各地依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实施了不同的保障措施,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面覆盖形式,例如上海、深圳和江苏等发达地区,发放社保卡或医保卡,残疾军人可凭此卡在医院就诊或住院时享受免费医疗(包括挂号费)。对于五级残疾军人而言,通常可在50岁提前退休,这种免费医疗保障对超过50岁的残疾军人来说尤为有益,因为那时各种疾病和旧伤都会集中出现,免费医疗比抚恤金更为重要。
另一种形式是医疗保险加医疗补助的方式,这是大多数地区的做法,具体补贴金额因地区而异,对于五级残疾军人的具体补贴数额也各有不同。这种形式的医疗补助更受年轻残疾军人的喜爱,因为医疗费用的一部分可以归己所有。
总之,1-6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完全由国家法律保障,具体保障形式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军人伤残补助 (二)
答法律分析:如果是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退役军人医疗救助项目 (三)
答1、优抚门诊医疗补助(每年900元)和政府资助参加合作医疗一档。
2、若住院,其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经合作医疗报销后,可享受民政医疗救助(根据其医院确定的住院类别,若属普通疾病住院则享受普通疾病医疗救助,标准为医保目录内自付费用的80%,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00元;若属肺癌等特殊病种住院则享受特殊病种医疗救助,标准为医保目录内自付费用的70%,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民政医疗救助于出院时自动结算)和优抚住院补助(按救助后医保目录内自付费用的70%补助,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5000元,于出院后通过抚恤补助金渠道打卡发放)。
民政医疗救助和优抚住院补助均不需要本人提供证明及资料。
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
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六级伤残军人医疗待遇 (四)
答法律分析:六级伤残军人医疗待遇
第一,如果军人因为自己的职务上的原因而受伤,已经达到六级伤残等级的话,那么会给与一定的补助金。
1.具体来讲,军人受伤之后要到有关的伤残鉴定部门来进行认定,在认定为不同的等级之后是要对应不同的抚恤金的,通常来讲,级别越高,抚恤金也就越高,级别越低,抚恤金相对来讲也会较少一点。
2.如果是因为战争的原因而导致了自己六级伤残的话,那么会给抚恤金;
3.如果不是因为战争的原因,但是也是在执行公务的过程当中,或者是为了保障公民的个人和财产安全而受伤的话,那么也会给予抚恤金;
4.如果都不是因为两种原因,而是在执行公务的过程当中或者训练的过程当中出现的疾病的话,得的抚恤金会相对较少一点。
5.这个抚恤金不是用来支付医疗费的,而是在医疗费用之外,单独给与受伤的军人的一种精神上的补偿和对他的抚慰,来纪念他在工作过程当中所付出的辛苦,这对于整个军人团体来讲都是一种安慰。
第二,如果军人被认定为六级伤残的话,再普通的医疗阶段也要享受一定的待遇。
1.在医院的各个挂号窗口或者是诊室门口,我们都会看到军人优先这样的标语,实际上如果军人可以拿出自己的退伍证或者是服役的证明的话,在看病的时候就会有一定的医疗优惠。
2.比如说如果已经被定为六级伤残的话,那么不管是在职或者是无业的军人都可以在看病的。有时候甚至会进行免费的治疗,这种治疗不仅包括治疗的费用,开药的费用,甚至还可以包括挂号的费用,这些都是免费的。
3.而且在实际生活当中,很多地方都是医保加上医疗补贴的制度,两者都是很大的,优惠补贴之后的50%是可以归自己的,超出的部分是可以由医保来报销的,所以对于六级伤残的军人来讲,再普通地方的医疗待遇都是比较优厚的,自己通常来讲是不用花太多的钱去看病的。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四条 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央财政对抚恤优待对象人数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帮助解决抚恤优待对象的医疗费用困难问题。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奥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