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该法对于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并在最后提供一些关于制定和执行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依照本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应依照本法执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并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如需变更劳动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应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五)特别规定

《劳动合同法》还针对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特殊情况作出了特别规定。

二、制定和执行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

2. 双方应协商一致订立劳动合同,并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3.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如需变更劳动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4.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应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双方应互相配合,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全文 (一)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全文 一、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详细解释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未能为劳动者提供合同中约定的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或支付的报酬低于合同约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如果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可以依据此条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如果劳动合同因某些原因被认定为无效,劳动者有权依据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 6. 其他法定情形:除了上述列举的情形外,法律、行政法规还规定了其他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当这些情形发生时,劳动者同样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此条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合同得到公平、公正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全文如果工作满六个月而未订合同,如何解决 (二)

贡献者回答劳动合同法要求,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签订书面合同。若单位违法,员工可随时辞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以及未发工资等。

为维护权益,员工需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装、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条、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以及同事证言等。

劳动仲裁是免费的途径,员工无需聘请律师即可自行申请,若证据充分,胜诉可能性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若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单位需承担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指出,若单位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应自用工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该法适用于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各类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订立与履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以及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相关争议。

总结,若工作满六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通过收集证据并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依据相关法律,单位可能需承担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法律责任。员工需了解自身权利,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查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全文 (三)

贡献者回答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008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四)

贡献者回答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概要

一、总则

立法目的:明确劳动合同法的制定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合同形式与内容: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履行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变更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注:此处仅为概要,详细条款请参照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由于2013年7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修改主要集中在劳务派遣相关条款,对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大部分内容并未做实质性修改,因此上述概要仍基于2008年版本。如需了解劳务派遣相关条款的修改详情,请查阅相关附件或官方文件。

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全文 (五)

贡献者回答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旨在鼓励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也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此规定确保劳动者在符合条件时能享受到相应的保护。

责任主体: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所规定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而不是由劳动者承担。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对于用人单位行为的规范。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劳动合同法全文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奥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