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女子500万火锅店被物业砸烂,物业:两年没交租金物业费,孰对孰错?
- 2、疫情期间租户不交租金、不搬走怎么办?
- 3、欠万元租金不搬走,还认为业主不差这一套,为何有这种人?
- 4、国有房屋疫情期间减免政策
- 5、女子2年没交房租被断水断电,仍带着两女儿居住,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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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500万火锅店被物业砸烂,物业:两年没交租金物业费,孰对孰错? (一)

答我觉得双方都有错,女子签了合同又不交租金跟物业费,物业让其退出又不肯,那就是在妨碍物业继续招商;而物业又随意砸了别人的火锅店,如果女子告上物业,物业是要赔钱的。双方都存在一定责任,物业二话不说就把人家装修了五百万的火锅店咋成废墟,这个后果物业能负责吗?而女子又不营业,仅仅靠着所谓的口头承诺拒交租金跟物业费,让物业有了损失,这也不应该。双方还是后续再商量吧,该赔钱就赔钱,该交租就交租,不行就直接上法庭处理此事,谁都不能平白无故吃了亏。
事件梳理:湖南长沙的梁女士在长沙租下两层楼商铺打算开一家火锅店,与物业签订合同后开始进行装修,前前后后花了五百万,附近商铺少人流量也不多,再加上疫情原因就一直都没有开张,不料却被物业砸了个稀巴烂。物业表示之所以砸火锅店是因为梁女士自签订合同以来一直都没有交过物业费跟租金,物业也多次找梁小姐处理此事却一直没有得到回应,没有办法了才想出这种手段,而梁女士所欠租金跟物业费前前后后也不超过二十万,物业砸的可是五百万的火锅店装修,梁小姐觉得特别亏,但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直都没有很好的处理方法。
01、物业口头承诺营业后才收取租金及物业费梁小姐之所以两年来都没有交租金跟物业费是因为当初在签合同的时候物业有过口头承诺,表示现阶段附近商铺不多,人流量也不多,可以等到营业后再开始收取费用,梁小姐手头上也有录音。这种口头承诺很难作为一种证据,没有白纸黑字的承诺书,这证据就不足以能够证明是真的,谁知道当初物业是不是就只是为了哄商家入驻才随口一说的骗人把戏呢。如果梁小姐要完全证实这个说法,那最能直接证明的就是合同内有这项条款,或是有其他物业签字盖章的承诺书,不然她就需要补交这两年的租金及物业费。
02、周边商铺觉得很不合理,物业也难做物业也是要靠收租金跟物业费来赚钱的,不仅如此还会因为商家不给交物业费又不开张还会对商场的开业率造成影响,那后续人流量也别想多起来了,带来的就是连环效应。更何况这附近的商家不是只有梁小姐一个人,这么一闹大家都知道梁小姐不交租金跟物业费,其他商家心里肯定会觉得不公平,也会跟着闹起来。仅仅因为跟梁小姐一人的事,让其他商家也觉得不公,又没法收租金赚钱,物业的收入也低,自然是想要通过其他手段让商家补交租金的了,如果还是不补交,那就抱着“我不好过你也别想舒服”的心态,直接砸店。
有法律规定,如果承租商没有在约定时间内交租金,出租方是可以起诉的;同样物业砸人店的手段致梁小姐损失惨重,也需要做出相对应赔偿。
疫情期间租户不交租金、不搬走怎么办? (二)
答我认为本次疫情爆发以来,各级政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迅速做出回应
针对人群密集的营业场所发布停业禁令,部分商户由此受到营业损失。如果从事该行业的经营场地是租赁场地,针对该部分损失,经营者能否以不可抗力为免责事由,主张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的租赁合同予以解除?如果经营者不解除合同,是否可以选择不支付当期租金或减少当期租金?
一、疫情的的爆发应属于不可抗力
本次大范围爆发的疫情,作为一种突发性的异常事件,不仅当事人不能预见,即便是具有医学知识的专家也无法预见。从其爆发至今,尽管有许多病人经过治疗病愈出院,但医学界还没有确定确切有效的治疗方法。因此,这次疫情应被认定为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存在, 其性质属于法律上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但实务中,对不可抗力的认定亦不能一概而论,应当从严把握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免责事由的认定标准。即:肺炎疫情作为一种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 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以前,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以前发生肺炎疫情,或者在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疫情,则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二、不可抗力的举证责任
《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该条规定了债务人的不可抗力通知义务和证据的提供义务。通知对方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事件(不是通报有关情况和理由) 并提供证据,是债务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债务人必须履行该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此,建议经营者或者承租人收集、固定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证据,以及能够证明己方已经履行告知义务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备维护合法权益之需。
三、认定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免责事由后的法律后果
由于租赁合同的目的是承租人通过租赁场地进行营业,如果因疫情的爆发政府采取行政措施使得营业被禁止,则意味着合同目的已经落空,应当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如果承租人不解除合同,则意味着他愿意承担风险,其不支付当期租金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因为这样将使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完全由出租人承担,造成不公平结果。
同时,还要正确理解《合同法》第117条完全免责和部分免责的规定。《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并非只要发生了不可抗力, 就要全部或部分地免除债务人的责任。完全忽视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也不符合立法宗旨。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只是说在不可抗力影响所及的范围内不发生责任,在此范围内可以说是完全免责;如果不可抗力与债务人的原因共同构成损害发生的原因,则应本着“原因与责任相比例”的精神,要求债务人承担相应部分的责任,即部分免责。
欠万元租金不搬走,还认为业主不差这一套,为何有这种人? (三)
答可以说是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如果要是因为疫情的影响收不到钱,没有钱交房租,可以直接跟业主说明白,或许业主能够宽容一段时间,毕竟遇到这种情况都会谅解。但是这名租客不仅欠下了业主万元的租金不搬走,还认为业主名下有十几套房,不差他这点房租。真不知道当初业主怎么就把房子租给他了,人品问题堪忧呀。
人家业主有再多的房子也跟他没有一毛钱关系,业主家里房子多也不代表租客就能随随便便的拖欠别人的房租呀,如果都有他这种想法的话,业主就不用收到钱了。这个租客的想法真的是很天真,按照他的这种想法是不是银行的钱很多他贷了款之后就可以不用还了呗。
业主表示就算是这位租客补齐了一年的房租,也不愿意在继续租给这个租客了,因为在之前就已经心软的给他减免了租金,但是对方仍然没有交齐房租。租客一直在强调,自己租的这套房子不仅没有赚到钱还有一堆的麻烦,因为业主没有办理租赁房屋备案,没有交个人出租房屋所得税,影响了他办理居住证。
可是这些也不是他拖欠房租不交的理由的啊,没有钱也好做生意失败也罢,最起码要实话实说,或者跟业务协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自己又没有钱交房租,那就干脆退了房子另外想办法,也不能拖着不交赖在房子里不搬走呀。
业主表示自己承认没有办理租赁房屋备案,会积极的去办理并且补齐所有的出租屋税,但是他也希望租客能够尽快的搬走,否则就会报警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间满,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话,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房租的话,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国有房屋疫情期间减免政策 (四)
答1、北京市: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
2、上海市:中小企业承租上海市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包括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创业基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先免收2月、3月两个月租金;对间接承租的企业,应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使实际经营的中小企业最终受益。
3、广东省: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租金。免租金两个月的企业,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
4、江苏省: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月份租金,减半收取3-4月份租金;鼓励各类园区、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带头减免承租的中小微企业房租,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减免期限或金额,对带头减免租金的载体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和适度财政补贴。
出租人在签订出租合约时需要留心七个细节:
1、要核查承租人身份的真实性及租用的物业为何种用途,了解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来源,是否有固定工作等;对外籍租客要看他们是否有合法居留证明;
外地人则可查看暂住证,并应留有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
2、可收取一至两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避免租客不交租或水电费而造成损失。
3、租赁合约中要约定清楚租客逾期交租责任、有无权转租、分租等细节。
4、应定期检查维修,若物业造成承租人身体伤害时,要担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5、扩建及改建要再报批,不能随意乱建。
6、签订与中介公司的委托合同时,房屋出租人应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地点,最好是到中介公司去签,防止中介公司的业务员瞒着其公司与出租人私下签约;
7、房屋出租人在物业验收单中应详细注明屋内各种设施的品名、品牌、数量、新旧程度等等,由房屋租赁当事人和中介公司业务员共同签名确认后,并加盖公章,以防物品的毁损、丢失。
女子2年没交房租被断水断电,仍带着两女儿居住,你怎么看? (五)
答导语: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人为了更好的生活,都会选择前往大城市打拼。因为大城市不仅机会比较多,工资比较高,而且发展前景也比较大。不过在外打工,最头疼的一个问题就是房子问题,在外没有容身之处,所以很多人就只能选择租房生活。
据澎湃新闻媒体报道,租住在青岛薛家岛的孙女士已经两年未交房租了,房东为了让孙女士搬出去,只好对其断水电。但即使是这样,孙女士仍然选择不交房租。平常孙女士去工作,就由14岁的女儿带着小妹妹在房子里。
欠租两年,执意不交
据悉,针对孙女士的情况,当地街道办事处已经介入处理了。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措施也在落实中。对方表示,他们并不清楚孙女士是不是单亲妈妈或者其他身份,孙女士有没有结婚,丈夫在哪里,这一切都是未知的,因为孙女士拒绝透露这些情况。
从聊天中,他们大概知道孙女士是临沂人,这两年一直靠散工为生,而她的两个孩子都没去上学。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项帮扶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还需要当地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帮助。房东薛先生告诉记者,这对母女是在15年开始租住的,当时孙女士只带着一个女儿,后来在这里又生了一个。18年孙女士突然开始欠租,所以他就只好断水电让其交电费,但没想到对方态度非常坚决,就是不交房租。
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了解中,孩子父亲的具体身份还在调查中。在外租房,一定要按时缴纳房租,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欠租不交,商品被搬走
租户欠租不交,关于这样的新闻我们屡见不鲜,尤其是在疫情期间更是频频发生。杨女士在一商场开了一家家具店,7月份因为工作原因她要去外地一趟,结果回来发现自己店里的家具全都不翼而飞了。联想到隔壁店铺因为欠租,导致商品被商场工作人员连夜给移走,所以杨女士怀疑她店里的家具也是被工作人员给移走了,因为她欠了商场三万多的房租。
之后经过调查,杨女士发现事实就是像她想的那样,确实是被工作人员给移走了。商场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杨女士不将房租交清,他们是不会归还商品的。反之只要杨女士补交钱款,他们就会立马归还商品。
欠租是件十分不妥的事情,毕竟现在没有什么钱是好赚的,一旦有人欠租,就必然会影响到房东的资金周转。那么一旦影响到房东的收益,房东就肯定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所以就算不为了房东,也要为了自己的住房条件,按时缴纳房租。按时缴纳房租是每个租房人应该履行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营造良好的租赁关系。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同在一家商场,为啥有商户免交疫情期间租金,有的不交租就断水断电?的信息了解不少了,奥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