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不少租房者可能会发现,市面上存在许多隔断间可供出租。然而,这些隔断间真的是合法的吗?或许有些网友对此还心存疑惑。事实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房应以一间卧室或起居室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改造如厨房、卫生间等非居住空间为居住空间出租,同样属于违法行为。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租客的居住安全和生活质量,避免因隔断出租导致的安全隐患和居住不适。因此,对于上海隔断间出租的合法性问题,我们需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在上海有很多隔断间可以租,是合法的么?有网友知道吗? (一)

在上海有很多隔断间可以租,是合法的么?有网友知道吗?

最佳答案在上海,将房屋擅自隔断出租是不合法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法规依据

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这意味着,将房屋擅自隔断成多个小间进行出租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隔断间的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隔断间往往使用易燃材料,且隔断后的空间可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增加了火灾风险。结构安全:擅自隔断房屋可能破坏房屋原有结构,影响房屋稳定性和安全性。居住安全:隔断间可能存在通风不良、采光不足等问题,影响居住者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三、相关部门监管

上海市相关部门对居住房屋租赁市场进行严格监管,对于擅自隔断出租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房屋租赁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四、建议

对于需要租房的市民,建议选择正规、合法的租赁渠道,避免租住擅自隔断的房屋。同时,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在上海擅自隔断房屋出租是不合法的,市民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合法、安全的租赁方式。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求租房屋注意什么 (二)

最佳答案房屋租赁是现在比较火爆的行业,而且现在很多人都会选择房屋租赁的形式,比如说商品房啊或者是公寓住宅等等,当然不同地区对于房屋租赁也有不一样的管理方式和规定,来看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是什么,如果是租房的话需要知道求租房屋注意什么等问题,下面小编就来做具体的介绍,告诉大家应该如何租房。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部门备案。

求租房屋注意什么

1、万不得已找中介,首先立场要搞清。中介其实不是中立的,中介的利益偏向于房东一边,房钱收高了,中介费才上得去。租这样的房子前,一定要先摸清市场上同类房子的价格,再和中介据理力争,直到价格合理才租房。

其次,中介的话最多相信一半。中介不是唯一的选择。现在有许多网站就有租房服务,大多是免中介服务费的。而且,知道上网出租的房东一般素质还可以,至少不是等着房钱搓麻将的。不过手脚要快,网上出租帖子一般不到一周就无效了。

2、房屋租赁合同千万要用上海市的标准合同,没有有关部门监制字样的合同即是中介自己印的。合同上除了已有条款外,一定要注明入住前水、电、煤帐单由房东支付。如果是贪心的房东,一般在第一次签合同的时候已经埋下提价的伏笔,比如,坚持合同只签半年,半年后再议等。所以租房前一定要想清楚,到底租多长时间,按照自己的计划签租赁合同,当然钱应该分月或季度付。

上述小编介绍了关于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这个问题,上海市租房如果租赁的话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条件进行申请的,所以这些具体的小常识和规定还是很重要的内容,需要大家多了解和参考的。求租房屋注意什么呢,如果是想要租房的话,一些租房合同的拟定签订啊还有一些注意事项都是很重要的内容,需要大家了解。

上海人均居住面积法定最低标准是多少? (三)

最佳答案上海的人均居住面积法定最低标准规定为5平方米。依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文本内容的润色和错误纠正:

1. 第九条(最小出租单位)规定,出租的居住房屋应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禁止分隔搭建后出租,也不得按床位出租。

2. 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房间,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3. 第十条(最低人均承租面积和居住人数限制)规定,出租的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除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人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4. 前款所称的居住面积是指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最小出租单位、居住人数限制和最低承租面积的处理)的规定,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不改正,可处以1万元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人民网:《上海实施租房新规: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 百度百科:《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四)

最佳答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上海市居住房屋的租赁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并促进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管理办法。以下是该办法的主要内容:

目的与原则:

目的:依据相关法律和条例,规范居住房屋租赁行为,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租赁活动需遵循平等自愿、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鼓励长期稳定的租赁关系。

管理部门与职责: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的居住房屋租赁工作。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监督居住房屋租赁活动。公安部门:负责治安管理。工商等部门:负责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出租人与承租人要求:

出租人:需拥有合法权属,不得向无证件者出租。承租人:可以是个人或组织,但需遵守特定限制。

禁止出租的房屋:

包括违法建筑、危险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等。

租赁房屋标准:

出租单位需最小化,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不得违规改变房屋性质。

租赁合同:

需详细规定租赁双方信息、租金、使用要求等。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备案。

租赁期间规定:

租金调整、转租和续租都有明确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保障租户权益。

义务与责任:

规定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义务。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管理要求。

处罚措施:

对于未按规定登记备案、转租等违规行为,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该《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市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奥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