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禁用相关规定】中国驰名商标禁用文件 中国驰名商标禁用时间 (一)

中国驰名商标禁用相关规定

根据2013年修订的新《商标法》,自2014年5月1日起,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以及广告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中。此规定旨在消除不正当竞争,确保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驰名商标禁用的主要原因

长期以来,企业常将“驰名商标”视为荣誉,广泛使用于产品和宣传中,导致公众误以为此即为品牌荣誉。新法出台旨在纠正此误解,保护消费者权益。

立法初衷

新《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本质上是对商标的保护,而非荣誉称号或质量标志。立法目的在于消除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实际影响

虽然“驰名商标”字样被禁止用于商业宣传,但企业仍可依据驰名商标主张权利。例如,某人欲开海尔包子店,因海尔为驰名商标,申请将被驳回,即便开业后亦可被撤销。

中国驰名商标禁用的意义

新法不仅明确了驰名商标宣传的主体、方式和法律责任,还填补了我国立法中关于规制驰名商标宣传的直接法律依据空白,有助于平衡商标权人与消费者及其他社会利益。

处罚力度

违反新《商标法》的企业将面临罚款,最高可达10万元。但新法未明确所有不符合新法的产品是否均需处罚。

如何申请驰名商标

为啥现在所有的产品都要取消了中国驰名商标? (二)

因为2014年5月1日国家正式实施了新修订的《商标法》,新《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驰名商标”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不知何时起,“全国驰名商标”被很多企业误将驰名商标当作了市场影响力加分点,和宣传产品时的卖点。很多企业认为“驰名商标”是一种很好的“广告”。而将这种驰名商标当作荣誉称号的心态,渐渐也已蔓延到卖场,当大家都想挤进某一家卖场时,拥有驰名商标的品牌似乎更容易进入。

而实际上,驰名商标设立的初衷是在法律上对知名品牌保护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用来打击侵权行为。企业把驰名商标作为宣传点,可以说是违背了驰名商标的作用。这种现象似乎有些“本末倒置”。“拥有驰名商标并不代表所有的产品都能保证达标和合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取消商标评选?驰名商标_著名商标_知名商标_免检产品_名牌产品的区别 (三)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免检产品、名牌产品的区别如下:

驰名商标: 定义: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特殊性:可以获得跨类保护,但自2014年5月1日起,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包装、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中。 评定:可以评定,并非取消,只是使用受限。

著名商标: 定义: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 地域性:多出现在省、市一级名誉商标评选中,具有地域范围限制。 现状:国务院已提出取消著名商标制度,但已注册的著名商标可继续使用。

知名商标: 定义:在本地范围内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认定: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认定和管理工作。 条件:需满足商标所有人、商品覆盖面、市场占有率、企业综合效益、广告宣传、商品质量、无违法经营行为等多方面条件。

免检产品: 定义: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免于政府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 现状:已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所有商品在广告中不允许出现“国家免检产品”等涉及质量免检的内容。

名牌产品: 定义: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选出来的荣誉称号。 有效期: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免于各种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 现状:名牌标志已被陆续禁用,最晚的于2012年期满,期满后不得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综上所述,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主要依据其知名度、认定机构和地域范围进行区分;免检产品和名牌产品则分别依据其免于监督检查的资格和荣誉称号进行定义。

中国驰名商标什么时候禁止使用 (四)

。2013 年8月30日《商标法》修订通过后的9月,相关企业就已经接到相关部门下发通知进行包装宣传的更新。本法强制执行,2014年5月1日后继续使用“中国驰名”商标会被处以不少于10万元的罚款。注:“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上并于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也就是说,5月1日以前就已进入市场的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5月1日后仍可继续销售,直至售完

你好, 根据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诀定(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5月1日起,“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如果违反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机关责令其整改,并处以10万元罚款。鉴于此诀定,希望各厂家对产品标识,产品包装及广告宣传进行更改,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中国驰名商标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奥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