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时所遵循的关键准则。它关乎犯罪行为的存在与否、犯罪嫌疑人的明确性以及该行为是否应受刑罚处罚。简而言之,立案标准就是衡量某一行为是否严重到需要通过刑事诉讼程序来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尺。这一标准确保了司法活动的准确性和有序性,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滥用,同时也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什么是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一)

答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现有的证据已经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而且当前的犯罪事实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满足这些条件的公安机关就会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若不需要立案,公安机关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立案的原因。
一、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1、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二、刑事案件流程
刑事案件流程如下:
1、报案;
2、公安初查;
3、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
4、采取强制措施;
5、侦查工作结束,公安机关提交起诉意见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6、审查起诉阶;
7、检察院提起公诉,进入法院审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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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二)
答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主要针对毒品犯罪,具体规定如下: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无论毒品数量多少,一旦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都将被依法追诉。“明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的情形包括逃避检查、因高额报酬而运输、在隐蔽场所交接等。制造毒品的“明知”认定包括购置特殊设备、高额报酬制造、逃避检查等行为。
非法持有毒品:
非法持有鸦片200克、海洛因10克等数量的毒品,将被立案追诉。
包庇、窝藏、转移毒品犯罪分子或制毒物品: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包庇、窝藏、转移毒品犯罪分子或制毒物品的行为将被立案。
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
走私制毒物品如1苯基2丙酮超过5千克,视为涉嫌明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如未经许可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超出许可范围,或向无许可者销售,达到一定数量标准将被追诉。
非法制造易制毒化学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非法制造易制毒化学品预备犯罪将受到惩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达到特定数量或多次种植,也会被立案。
涉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非法行为:
向未成年人或犯罪分子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为谋利而提供,将按照走私、贩卖毒品罪处理。
所有上述标准和规定都旨在强化法律的权威性,确保社会公正与和谐,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三)
答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首先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第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最后属于自身管辖范围,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如下:
1.立案。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管辖范围内决定立案。
2.侦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并进行询问当事人、证人等,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以及对相关物件进行鉴定。侦查阶段通常持续到1至3个月,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延长。
3.审查起诉。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给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将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开庭审判。法院在决定立案后,会排期审理案件。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以及罪行法定的原则对被告人进行判决,可能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缓等。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标准囊括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所有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通常来说,除了海关缉私类、军队自侦类、职务类犯罪由其他部门管辖、自诉类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之外,其他刑事案件都由公安机关管辖,常见的如盗窃案、抢劫案、故意伤害案、非法经营案等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派出所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四)
答刑事立案的三个条件如下:1、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2、依据法律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管辖范围。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在经过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法律分析: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有犯罪事实
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立案程序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为了做好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工作,一般采取下列步骤和方法:事实审查。审查事实,首先要审查有无事件发生,然后审查已经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案件。如果属于犯罪案件,还要审查对行为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通常的做法有: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自首人进行询问或讯问;向有关的单位或组织调阅与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委托有关单位或组织对某些问题代为调查;对特殊案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必要的专门调查措施;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认真进行审查,认为证据不充分的,告知自诉人提出补充证据,在立案前法院一般不再进行调查。
综上所述,公民日常生活中遭遇犯罪,应当尽快的去报案,挽回自己的损失。公安机关立案应当符合条件,要有犯罪事实,并且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立案后,公安机关开始刑事侦查,收集犯罪证据,对当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五)
答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在收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后,经审查认为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立案。具体说明如下:
存在犯罪事实:这是立案的前提,即经过初步审查,有证据表明有犯罪行为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使存在犯罪事实,但如果该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则不予立案。
不予立案的情况:
没有犯罪事实:经过审查,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表明有犯罪行为发生。犯罪事实极为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存在犯罪行为,但根据法律规定,该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通过刑事程序进行追究。
立案的意义:
初步筛选和判断:立案标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的初步筛选和判断,确保只有符合刑事追究条件的案件才能正式进入司法程序。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通过立案标准,可以避免无谓的司法程序,合理配置有限的司法资源。保护公民权益:确保只有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才能进入司法程序,有助于保护公民权益不受不实指控的侵害。
在实际操作中,立案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所调整,但总体原则和流程保持一致。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什么是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奥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