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再犯法怎么办 (一)

答刑满释放再次犯案,如果构成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而刑满释放前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的,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的,就可构成一般累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刑满释放人员,已体会到监狱不自由,出来后不顾忌又作案的几率大吗? (二)
答刑满释放人员已经体会到监狱不自由,出来后不顾及又作案的几率还是比较小的,因为很多人在牢里吃尽了苦头,所以不想再进去了。
监狱本来就是让人改过自新的地方,如果自己没有好好的反省,那么肯定不会被放出来,而且会吃很多的苦头,所以大部分的人在出了监狱后都不是特别想进去。现在这个社会本来就是很残酷的,有很多从监狱出来的人其实会被别人看不起,而且找工作也比较困难,如果自己不顾及又作案的话,那么还会被送往监狱,只会被更多的人看不起,只要这个人有自尊心,或者是有一点道德心就不会再作案。最重要的是,从监狱出来后就需要慢慢的接受社会的进步,而且要去了解很多的东西,否则很难生存,别说作案了,可能连活都活不下去。尤其是从监狱待了十几年的人,只要出来了就觉得自己也解放了,因为监狱确实是一个没有自由的地方,而且处处都有人管着,所以一个聪明的人是绝对不会再这样做的。
有些从监狱出来的人可能会和家人早日团聚,所以感受到了监狱外的快乐,也不会犯傻出去了,最重要的是,监狱里有出监教育中心,如果自己不满足这个条件的话,很有可能就出不来。只要是从监狱出来的人,那么就一定接受过初见教育,而且时间一般都是三个月,自己必须要有强烈的思想改变,否则就会接着坐牢。任何人都是喜欢自由的,不想被别人约束,更不想被一些高墙约束,所以往往坐过一次牢的人就不想再坐牢了,毕竟家里才是最舒服的。
最后,小编相信这些从监狱出来的人一定有思想上的学习,并且会特别的爱国,也不会做一些伤害人的事情。
刚出狱又犯了罪应如何判 (三)
答坐牢出来又犯罪可能会被从重处罚,当然这是再次犯罪的公民被认定为是累犯的情形。现行法明确规定了,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的是累犯,此类犯罪分子应当从重处罚。
一、坐牢出来又犯罪怎么判刑
1、坐牢出来又犯罪可能会被从重处罚,当然这是再次犯罪的公民被认定为是累犯的情形。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刑满释放后的安置
(1)人员接受
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登记,7天内通知家人及亲属到监狱或劳教所接回。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7天内上门家访,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减少脱管、失控现象发生。
(2)请示报告
帮教安置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上级部门对请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尽快予以批复。
(3)建档统计
司法部门对帮教安置对象要逐人建档。帮教安置对象的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接受教育、考核鉴定等情况要记入档案。帮教安置组织要建立起帮教安置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4)培训工作
帮教安置组织要建立帮教安置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帮教安置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帮教安置工作的质量。
(5)信息报送
帮教安置组织要加强信息与报送工作,坚持客观性和实效性的原则,收集、整理本地区帮教安置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帮教安置工作信息,及时逐级上报。
二、如果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期间再次犯罪呢
1、服刑人员在监狱犯罪被称为狱内犯罪,国家对狱内犯罪的服刑人员是要从重处罚的。
而且针对这种情况也不会有公安机关来侦办了。罪犯在监狱犯罪是由监狱的狱侦科进行查办。
狱侦科就是监狱内部的一个科室,主要职责是监狱危险罪犯的摸排及管理、监狱安全保卫工作,当然这是因为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情况比较小,在狱侦科建立之初的目的其实是为了深挖服刑人员的其他罪行和侦办监狱内服刑人员再次犯罪。
2、服刑人员在监狱内再次犯罪一般是产生以下行为:
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牢头狱霸等等。针对这几种情况狱侦科会第一时间控制罪犯,然后后搜查取证,一旦证据核实会第一时间交由检察院处理。检察院依据证据整理卷宗,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据检察院量刑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不管公民曾经是否受到过刑事处罚,都不对实施犯罪行为,这是由于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公民,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涉嫌犯了盗窃罪、诈骗罪等的罪名,至于具体犯了什么罪,罪名是否成立、需要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后确定,再者即使罪名成立,也不一定会被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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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为什么出狱后的人很容易再次犯罪? (四)
答再犯罪这类经验型的犯罪行为,比初犯偶犯具有更强的社会危险性,其犯罪性质更为恶劣、手段更为隐蔽、反侦查能力更强、社会危害性更大。
某县统计显示,再犯罪比例呈增高趋势。2008年——2014年间再犯罪的总人数和所占比例都呈上升趋势,尤其是2010年、2013年和2014年,再犯罪的人数比例占到该县刑事犯罪总人数的4.5%、4.3%和9.2%盗窃罪居多,其次是抢劫罪。
新的再犯罪种类也在增多。如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妨碍信用卡管理罪、故意杀人罪等。
无业人员和农民占再犯罪的81%,并具年轻化(18——35岁),团伙化,专业化
刑释人员容易找回在监狱中服刑认识的、曾经同是犯罪人的“哥们”来寻求关心和帮助,而这些“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犯罪分子聚到一起,想到的多是再次犯罪。
一是家庭因素的不良影响,二是刑满释放人员回归家庭后,亲人对其的冷漠、指责,甚至是排斥。有许多的家庭在犯罪人执行刑罚阶段,就对其不管不顾,放任自流。以至于其破罐子破摔,再次犯罪。当然内心的主观因素起决定作用。
监狱的封闭性让犯罪人长期处在封闭的环境中,抑制了人的社会属性。有些刑期长的犯罪人员甚至将监狱当成自己的家,离开监狱回到社会之后反而难以适应和生存。对刑期较长的犯罪人员而言,对陌生环境心有畏惧。监狱改造罪犯场所也是隔离社会的一道高墙。
相互交叉渗透感染是监狱弊端。在监狱改造过程中,犯罪人接触最多的就是罪犯狱友,接触中陈述自己的思想、个人经历和犯罪经历等,难免相互影响。不少偶犯、初犯轻罪者,由于受到性质恶劣罪犯的熏陶,汲取了许多新的犯罪方法。他们在出狱后很可能效仿,而升级犯罪。
司法模式中,检察官注重依法批捕起诉;公安机关侦破案是首位,重定罪的口供和破案线索。法院核定案件事实依法定罪量刑。监狱等监管机关重劳动改造、轻灵魂纠正。不少罪犯在监狱服刑过程中,无法认真悔罪反思、深挖犯罪根源,汲取教训,矫正人生观、价值观。对罪犯的思想改造流于形式。刑满后,罪犯并未得到内心深处的教育和警醒。当再次返回社会时,随时都有可能再次犯罪。各环节中思想教育改造灵魂的重要意识太薄弱了。
深入研究剖析再犯罪人员和案件的特点、再犯罪发生的原因,有助于调整执法、司法工作的方式方法,使再犯罪的监控和治理更为有效。
现实中腐败问题也严重侵蚀着司法队伍。某些人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为了牟取不义之财,大罪化小罪,小罪化为零。扫黑职能变成了“保护伞”。为罪犯大开方便之门,违法违规“假释”“取保候审”‘监外执行’“提前释放”死刑变死缓,无期改有期,使某些罪犯无法无天、气焰嚣张,图财害命,继续横行于社会。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
“孙小果案”“操场埋尸案”“杀人犯五年徒刑提前一年半假释后8天又欲杀妻案”湖北广水市政法书记等30余人涉保护伞、为罪犯减、改刑期等。这些案例都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
社会需要公平正义,建设美丽中国的新的小康社会离不开完善法治的保驾护航。
司法界应该增加社会监督,公众监督。各个环节应阳光办案,公开办案,接受媒体公众的监督。完善社会各界、人民大众的评价参与机制。“假释”“减刑”“取保”审批等应重新核定程序,增加阳光、监督机制。刑满释放人员应提前予以评估,不能以刑期走过场,而将有重新犯罪倾向的放入社会。继续杀人害命。对于那些短期内刑满释放又继续再犯严重刑事案的,应立案调查有无严重问题。尽一切可能堵住再犯的“漏洞”。利用职权将“重刑犯”放归社会,祸害大众,等同严重的犯罪!对刑满释放人员不能一放了之。有再犯倾向的应该置于公安、社区等的监管之下
8月16日,河南省虞城警方发布紧急通知:目前,重大刑案犯罪嫌疑人宋明利正在商丘境内活动,随时有行凶可能。
虞城警方8月13日发布的悬赏通告显示,8月12日13时许,虞城县刘店乡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宋明利有重大作案嫌疑。宋明利,46岁,目前,抓捕仍在进行中。
宋明利曾因假币罪、盗窃罪六次被判刑。1999年9月判六个月,2009年9月判拘役四个月。2010年1月判十个月。2012年8月判七个月。2017年8月判八个月。2018年12月判一年。
像这样严重的累犯再犯恶犯,释放前就应该认真评估其社会的危害性。目前该罪犯已背负多条人命。相关部门谁来负责呢?应该严肃立案调查。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奥律网关于我国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