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发生了一起震惊人心的恶性事件。一名26岁的男子,竟对两名无辜的大妈痛下杀手,并将她们的遗体残忍地抛弃在荒凉的山上。这一消息迅速在当地传开,引发了民众的广泛关注和强烈愤慨。人们不禁要问,这名男子究竟有何深仇大恨,要对两位大妈下此毒手?他的行为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动机和心态?这一悲剧的发生,无疑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也再次敲响了社会安全的警钟。
- 1、浙江26岁男子杀害两位大妈,抛尸山上,他到底为何下此毒手
- 2、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公告2022年3月30日
- 3、浙江一山上发现2具女尸,有何隐情?
- 4、浙江温州山上发现两具女尸,凶手是同一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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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6岁男子杀害两位大妈,抛尸山上,他到底为何下此毒手 (一)

贡献者回答26岁的年龄,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处在一个大好的年纪,26岁的年龄还很年轻,人生还有很多种选择。所以,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如果处在26岁的年龄,那么对于很多事情都有选择的机会。特别是在经济方面,因为26岁还很年轻,可能这个时候的年轻人并没有很多钱。但是心我会年轻。还能闯还能为梦想放手一搏,所以26岁时很多人想回到的年龄。
26岁正值大好年华,此时的你,就算是没有钱。那么还可以工作,一份工作不行还可以兼职。因为你还年轻,你才26岁,这是个充满了无限可能的年龄。所以,26岁时候的你没有钱不可怕。只要好好工作,不走歪路,那么不出意外都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当然了,这只是大多数人的看法,对于少数部分的人来说。即便是26岁,即便是还很年轻,依然是不走正道,想不劳而获,甚至为此走上犯罪的道路。
在现实中就有这样一个人,他26岁了,但是却没有像很多年轻人一样为工作奋斗,努力赚钱。这个26岁的年轻男子,为了想搞点钱,就杀害了两名中年妇女。
这件事还要从苍南县公安局说起。苍南县公安局接到了群众的半报警,说是在苍南县金乡镇甘溪村凤凰山上发现了一具女尸体。对于群众的报警,苍南县公安局立马赶往现场,到现场勘察后,确实如群众所说的那样,但是并不是一具女尸,在力这具女尸不远的地方,还有另一具女尸体。
连着两具女尸,而且尸体表面有外伤,并且都判断为他杀,而因为这两具尸体很近,所以不排除为同一人作案。
所以,警方顺着这个思路走访调查下去,果然调查出来了。这两具尸体一名是福建福鼎48岁的蔡某,另一名是浙江苍南57岁的潘某。而犯罪嫌疑人为浙江苍南26岁的刘某某。在刘某某被警方抓获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而当警方闻到作案动机是什么时,26岁的刘某某说是因为钱财,想搞点钱,所以杀害了这两名无辜的中年妇女。
对于刘某某的这种做法,真的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正值大好青春26岁的年纪,没有钱可以自己去赚啊,找不到工作可以去捡破烂卖啊,去要饭,也不能知法犯法的去抢劫,并且也不想一想,这两名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外出的时候会带多少钱?
而26岁的刘某某,虽然很年轻,但是知法犯法,为了一点钱财杀害了两条无辜的生命,在杀人过后不但没有悔改去自首,反而是潜逃,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只能说一切结果皆是罪有应得。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公告2022年3月30日 (二)
贡献者回答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3月29日接到关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表。表中信息显示:蔡某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蔡某目前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码,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疫苗。3月26日在郑州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已施行集中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蔡某的具体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28日,15:03由郑州东乘坐G658次列车于15:23至新乡东;出站后15:29独自1人打滴滴车,15:41下车后到雨污水改造工地,见到同事蔡某豪、刘某某、王某;19:30由刘某某自驾4人一起到红旗区新中大道一缕阳光酒店入住,蔡某和蔡某豪住232房间、刘某某住302房间、王某住388房间;20:20由室友蔡某豪取外卖回屋就餐,后未外出。
3月29日,08:30-08:40蔡某与刘某某2人一起离开一缕阳光酒店步行沿着道清路、新中大道、北区北路,09:00左右到洪门新村逍遥镇胡辣汤就餐;09:10在胡辣汤东边包子铺买2个包子,步行顺着石油路到雨污水改造工地;11:30蔡某与同事蔡某豪、刘某某、王某、尹某某5人一起到一缕阳光酒店旁边山西面馆就餐;12:00由王某开车,与刘某某、蔡某3人返回一缕阳光酒店,14:30由王某开车,与刘某某、蔡某3人一起到雨污水改造工地;16:30返回一缕阳光酒店到刘某某房间;18:40蔡某乘电梯到前台拿房卡后回房间,之后未外出。
2022年3月29日接到关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表。表中信息显示:时某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时某目前行程码为绿码、3月30日健康码转为红码,未接种过新冠疫苗。已做2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已施行集中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时某的具体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28日,12:52-14:21由徐州东乘坐G3293次列车至郑州东;15:03-15:23从郑州东转乘G658次列车至新乡东,其父亲自驾与其母亲一起接时某回红旗区宝龙二期;16:45到宝龙广场艾施洗衣店送洗衣物;随后步行到宝龙广场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7:00左右到宝龙广场瑞幸咖啡店;17:15左右返回现住址,后未外出。3月29日,上午居家;17:00左右其母亲陪同时某步行到新医三附院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7:30乘出租车;17:35到宝龙二期机械手炒鸡店,由母亲购买炒鸡打包回家,后未外出。
2022年3月29日接到关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表。表中信息显示:姚某某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目前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已接种2针剂新冠疫苗,3月28日已做1次核酸,结果阴性,现已施行集中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姚某某的具体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28日,9:53在南通如皋乘坐G3292次列车,于14:21到达郑州东,在候车室转乘候车;15:03乘坐G658次列车于15:23到达新乡东,下车后去自助售票厅补打车票;15:40左右由其母亲自驾接站,15:50到新乡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做核酸检测;16:00做完检测与母亲一起于16:25回到人民路翡翠城家中;19:00左右与母亲步行去新乡胖东来超市,由2号门进入,乘坐扶梯直接到三楼超市购物,19:45结账由2号门出去,原路步行返回家中,后无外出。
3月29日,无外出。
2022年3月29日接到关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表。表中信息显示:陈某某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目前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已接种新冠疫苗2针,已做1次核酸,结果阴性,现已施行集中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陈某某的具体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28日,15:03从郑州东乘坐G658次列车于15:23到新乡东,出站后打车15:44到达伟业双子塔北塔,15:47乘坐乘1号电梯上行,同乘有2女;17:40下楼,同乘电梯2人;17:41在家门口扫码骑行共享电车去串品天下火锅店,18:10-19:00自己1人就餐,接触4个服务员,旁边有2人就餐,结账后在饭店门口附近扫码骑行共享电车,骑行较慢,于20:00左右返回伟业双子塔上楼至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29日,上午未外出,约12:30左右下楼,,12:32骑行共享电车,13:10抵达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做核酸,排队期间前面有仅1人。13:20在二院门口骑行同一辆共享电车,13:30到志兴单锅烩面独自吃烩面,接触服务人员多人。14:00结账后在饭店门口扫码骑行共享电车,骑行较慢返回,约15:20抵达伟业双子塔;18:18下楼,乘1号电梯,同行6人,18:20在家门口扫码骑行共享电车,18:35-19:20抵达新飞大道与天太街交叉口附近的地摊吃了麻辣烫,接触服务人员2人。结账后在饭店门口扫码骑行共享电车,19:35返回伟业双子塔,;其余时间未外出。
2022年3月29日接到关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表。表中信息显示:田某某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目前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已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现已施行集中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田某某的具体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28日,15:03从郑州东乘坐G658,15:23到新乡东;下车后骑共享单车返回派克公馆家中;17:00在东站市场鑫三角市场西口第一家卖干菜的店买米线后回家,之后未外出。
3月29日,8时骑电动车去万达广场上班,在单位餐厅吃早餐;中午在单位餐厅就餐后回办公室休息;下午在办公室上班;18时下班回家后未外出。
2022年3月29日接到关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表。表中信息显示:岳某某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目前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色,已做1次核酸,结果阴性,已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现已施行集中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岳某某的具体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28日,15:03从郑州东站乘坐G658次列车于15:23到新乡东站;下车后坐同事孙某某妻子自驾的车一起回五普家属院家中;18:00和父亲在家属院里散步,18:30左右回家后未外出。
3月29日,8:00骑自行车到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做核酸检测,在医院内只去了核酸检测点;8:40左右做完后骑自行车回家;12:00-12:30期间去五普家属院对面的洪门市场鸿运来超市买豆腐,之后回家未再外出。
2022年3月29日接到关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表。表中信息显示:康某某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目前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码,已接种新冠疫苗2针剂,已做1次核酸,结果阴性,现已施行集中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康某某的具体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28日,15:03从郑州东乘坐G658次列车于15:23到达新乡东站;15:33乘坐9路公交车到互联网大厦站下车;15:47骑共享单车沿新中大道向南到达华兰大道,15:57将车停到新中大道和华兰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后步行回新乡医学院宿舍;18:00到南大学城重庆鸡公煲吃饭;19:17步行到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病房楼10楼神经内科学习;21:00步行回宿舍,途径大学园B区菜鸟驿站取快递;之后未外出。
3月29日,7:40出发到新乡医学院三附院急诊楼二楼神经外科实习;8:40-10:00在张某等医生的带领下在神经外科查房;10:00左右回医院病房楼10楼神经内科学习;11:34到新乡医学院三附院东边地摊吃卤面,碰到室友岳某和何某某;12:00三人一起回新乡医学院三附院,康某某回病房楼10楼神经内科学习;17:50后到世纪华联超市北边街上山西刀削面吃饭;18:20回病房楼10楼神经内科学习直到23:30。
2022年3月29日接到关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表。表中信息显示:孙某某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目前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码,已接种新冠疫苗2针剂和加强针,已做1次核酸,结果阴性,现已施行集中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孙某某的具体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28日,15:03从郑州东站乘坐G658次列车于15:23到达新乡东站;由其妻子自驾车接其与同事岳某某一起到达五普院家中,之后未外出。3月29日,7:30步行去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做核酸,8:00左右到医院,期间未与人接触;8:10做完核酸后步行回家;17:10左右步行到三附院取结果,17:40左右到医院,结果阴性;17:47左右步行回家,18:20左右到家;之后未外出。
请与8名密接人员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信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
浙江一山上发现2具女尸,有何隐情? (三)
贡献者回答“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句话的意思是并不是人人都是圣者,贤人,所以谁会没有一点过错呢?虽然这句话说的有道理,是个人就会犯错。因为人的一生有很长,在我们漫长的一生中,谁又能从小到大,一直到老,都没有犯过一丁点过错呢?
所以,我们都是凡人,都是普通人,所以在我们的一辈子中,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错,我们多多少少会犯一点,但是一些无伤大雅的小毛病小错误,其实是不足为虑的。并且,只要我们认识到错误,改过自新,那么还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的。
但是,犯错是犯错,错了我们得为自己错误的行为道歉,或者是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犯错上升为犯罪,那么就不仅仅是道歉这样简单了。
犯罪可大可小,但是,不管是大还是小,只要属于犯罪了,那么都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一个人犯罪了,不仅仅是受到道德的谴责,还需要承担自己的错误。
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这样才不会触犯法律。而至于那些知法犯法,触犯法律的人,则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即便是犯罪后潜逃,那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民警察迟早会把你逮捕归案。
在现实中,就有这样一起案件,在浙江的苍南县金乡镇甘溪村凤凰山上有一具女尸,群众报警后。警察到现场后调查并且在不远处又发现了一具女尸。两具尸体都属于女性,并且尸体表面有外伤。后来经过警方的走访调查,确认这两具尸体,一名为48岁嗯福建福鼎人蔡某,一名为57岁的浙江苍南人潘某。经过警方判断。这两具尸体都是为他杀。
这样一起恶劣重大的案件,让警方高度重视,在经过不懈的努力侦查,苏恩婆婆了26岁的浙江苍南人刘某某为犯罪嫌疑人。而经过刘某某的自述,说他自己是谋财害命,之所以杀死了这两名女性,是为了钱。
看到这里不经感叹,这两天无辜的生命就这样逝去了。而作为杀人犯的刘某某是不值得原谅的,也必须要负担该有的法律责任。
其实,对于这起案件,我想说的是,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才26岁,如此的年轻,为什么要想着不劳而获呢?通过谋害她人的性命来夺得钱财。这样的行为不仅让人不齿,更是犯法的。26岁的年正值大好青年,如果没有钱就自己去赚,即便是找不到工作,那么捡破烂也能养活自己啊,完全用不到走向犯罪的道路,而且还害了两条无辜的生命。
所以,刘某某这样知法犯法,犯罪后还潜逃的人,法律会制裁他!
浙江温州山上发现两具女尸,凶手是同一人吗? (四)
贡献者回答很多网友会开玩笑说:“一起去爬山吗?”这只梗来自电视剧《隐秘的角落》,剧中秦昊饰演的张东升因为受到公婆和父母的压制而愤愤不平。于是他们一起爬山,并抓住机会把这对老夫妇推下悬崖。因此,许多网民发出了“爬山”的警告笑话。有人在浙江温州的一座山上发现了两具女性尸体。杀害俩个人的凶手是同一个人吗?有人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甘西村凤凰山发现了一具女尸,于是他们迅速报警。警察到达现场后,在该妇女的尸体附近发现了另一名妇女的尸体。两具女性尸体上有不同程度的外伤。经过一系列的探访,当地警方最终确认了两具女性尸体的身份。她们是蔡某(48岁,福建福鼎人)和潘某(57岁)。浙江苍南)。居然都是这个男子杀害的。
警察没有发现这两个女人的任何敌人,那么是谁残忍地杀害了她们?面对这个棘手的案件,当地警方立即成立了一个工作组进行调查。警方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徐。据了解,徐今年26岁,浙江苍南人。他谋杀的原因无非是钱。
凤凰山上有一座寺庙,当地人经常去那里拜佛。这两个女人可能在去寺庙的过程中遇到了犯罪嫌疑人,所以她们被杀了。事实上,不太明白。一个中年妇女去拜佛可以带多少钱?许有必要为了这么一点钱就杀了两个人吗?
二十岁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年龄,也是奋斗的最好时机。如果一个人渴望金钱,他应该更加努力工作,用汗水换来回报。为了钱做出如此可怕的事情,他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真的为这两个女士感觉到伤心,原本是去拜佛就这样遇害了。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浙江26岁男子杀害两位大妈,抛尸山上,他到底为何下此毒手,奥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