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
- 2、第十三条规定什么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
- 3、禁毒法十三条规定
- 4、社区戒毒期限是多久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如下: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协助: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上述教育过程中应当予以协助。
此规定的重要意义:体现了国家对禁毒教育的重视,特别是针对青少年的禁毒宣传教育。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内容,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禁毒意识和抵制毒品的能力。
第十三条规定什么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 (二)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
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禁毒宣传教育。
毒品一般是指使人形成瘾癖的药物,这里的药物一词是个广义的概念,主要指吸毒者滥用的鸦片、海洛因、冰毒等,还包括具有依赖性的天然植物、烟、酒和溶剂等,与医疗用药物是不同的概念。
青少年拒毒防毒要做到“九不”,具体如下:
1、不听人蛊惑,不受人引诱。对一些鼓吹吸毒有什么“好处”的话,要加以抵制,不可轻信,要学会看清花言巧语背后的诱饵,谨防上当;
2、不要与吸毒、贩毒者为伍。交友应慎重,尤其是明知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切不可哥们义气,交往成友。遇到亲友吸毒时,应劝其戒毒,劝说无效时应尽快离开他们,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3、不要接近吸毒场所。因为在吸毒场所停留,你已经不知不觉地在吸毒,多停留一分钟,染上毒瘾的危险性也就增加十分;
4、不要放任好奇心,也不要自信逞强。吸毒极易成瘾,如果以身试毒,一试便无力自拔,势必付出惨痛的代价;
5、不要接受与毒品有染的人送的香烟和饮品。这是因为毒品常常是掺和在香烟中的,接受了这种香烟往往是接受了毒品,而含海洛因的香烟三根就可以令你上瘾。另外,在娱乐场所,切不可接受陌生人送的饮料、水及药片,很多毒品是无色无味的;
6、不要因为遇到不顺心的事情而听信谣言,以为吸毒可以消愁解闷。要勇敢、坦然地面对失学、失业、失恋等人生挫折,绝不能用毒品麻醉自己;
7、不要有炫耀、爱慕虚荣的心理,以为有钱才吸得起毒。吸毒不仅是一种愚昧的可耻行为,而且是一种应受惩罚的违法行为;
8、不要盲目模仿吸毒者,也不要崇拜吸毒的“偶像”;
9、不要养成吸烟的坏习惯。须知青少年吸烟者最容易被毒贩俘虏。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禁毒法十三条规定 (三)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十三条规定规定如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的。制定禁毒法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规定,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社区戒毒期限是多久 (四)
贡献者回答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第十四条规定,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相关工作由社区负责整合力量,与戒毒人员签订协议书,并为每个社区戒毒人员成立由家属、社区干部、公安以及卫生、民政部门人员组成的监护小组,期限为三年。社区戒毒期间,戒毒治疗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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