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我是女方 (一)

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我是女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抚养权的归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一般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意见不一致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是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女方可以凭借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对方患有久治不愈传染性疾病等情形,作为争夺抚养权优先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第四十七条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想离婚女方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二)

法律主观: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 孩子抚养权 ,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2、十周岁,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3、对于两周岁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 抚养 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 夫妻感情破裂 有过错,如,有 家庭暴力 、有 证据 证明的 婚外情 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应该怎么办 (三)

离婚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可以双方先进行协议决定,如果双方真实协议不了的那么在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人民法院进行判定抚养权,都是从孩子的角度进行出发,哪一方的条件比较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哪一方就会有抚养权。 一、离婚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应该怎么办

先双方进行协议解决,解决不了早起诉。抚养权问题牵动着双方以及双方的父母两个家庭的利益,赢得抚养权不仅靠法庭上的较量,也是双方综合实力的博弈。

二、抚养权的判定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2、十周岁,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3、对于两周岁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通常情况下,要是孩子未满两周岁的话,那么抚养权一般是会判给女方的,但要是女方的抚养会给孩子生活成长造成不利影响的,则就属于例外情况了,此时孩子多半是会判给男方。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时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没有具体的规定,毕竟大家的经济水平和孩子的需求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孩子的抚养费要根据孩子的需求和个人的经济能力支付,任何人都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女方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四)

1. 女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应证明自己具备良好的经济条件,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同时,提供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都有助于法庭判断是否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成长条件。

2. 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应提交子女本人愿意跟随父亲生活的相关证明。因为无论外部环境如何,孩子的意愿都是重要的,法庭会综合各方面因素,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

3. 如果夫妻分居时间较长,孩子一直随男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因此,这也是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之一。

4. 在城市中,由于生活节奏快,很多时候真正照顾孩子的人并非夫妻双方,尤其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照顾。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祖父母对长期照顾孩子的意见和身体状况,也是影响抚养权的一个重要因素。

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1.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通常按照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如果需要负担两个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 如果财产不多或没有财产,根据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以低于上述比例判决,以确保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3. 对于无收入的父母,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即使暂时无收入,也不能免除这一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总之,行使探视权应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相信关于离婚诉讼抚养权争夺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奥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