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起诉要孩子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一)

离婚后对方起诉要孩子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最佳答案法律主观: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时如果涉及到有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合理的协商,一般抚养费的标准需要结合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还有当事人的总收入来进行合理的支付,如果一方拒绝支付这笔费用,那么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子女抚养费不给能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不给付的,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履行义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给抚养费原则上是可以行使探望权。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一方不得以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对方探望,而应该在对方行使探望权时进行协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孩子抚养权判给男方现在女方可以起诉要回吗 (二)

最佳答案女方想要回抚养权,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并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申请变更抚养权。但是否能成功要回抚养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一、抚养权判定的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主要依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作出抚养权的判定。

二、女方起诉要回抚养权的条件

如果女方想要回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方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有虐待、遗弃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

2、孩子年满十周岁,且愿意随女方生活,而男方又有抚养能力;

3、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法院对抚养权变更的审理

法院在审理抚养权变更案件时,会再次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首要考虑因素。法院会调查双方的实际抚养条件、孩子的生活环境和意愿等,以作出最符合孩子利益的判决。

如果法院认为女方提供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或者男方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将抚养权变更给女方。

综上所述: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和变更都是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首要考虑因素。如果女方想要回抚养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并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申请变更抚养权。但是否能成功要回抚养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条件、孩子的生活环境和意愿等因素,以作出最符合孩子利益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三)

最佳答案要回孩子抚养权,有两种形式: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可以要回吗

子女抚养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当事人应积极主动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抚养权是法定的权利义务,一般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存在该项权利义务,是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照顾和经济帮助。《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从法律规定的文字含义及内在逻辑关系可以看出,抚养和教育子女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要回孩子抚养权是有一定难度的,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那么,要回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离婚后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离婚后想要回子女抚养权的话,可以通过两种方式:

1、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

要回孩子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2、关于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诉讼和审理。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对于在离婚后,出现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或者抚养孩子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另一方是可以按照一定的流程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流程是怎样的呢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对于协商无果的情形,可以简单论述事实情况,上诉人民法院。

男方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四)

最佳答案男方起诉离婚,可以从以下方面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第一,孩子自己的意愿(八岁的孩子);第二,证明自己在婚姻中没有过错,但是另一方有出轨行为等;第三,证明自己的收入高于女方。 一、男方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男方起诉离婚可以从以下方面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二)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三)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四)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五)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六)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七)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八)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放弃吗?

不可以放弃。

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对于父母离异子女的抚养问题,《民法典》第1084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还规定,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监护权。受抚养权是儿童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也不因是否分割财产而消除。以放弃财产达到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实质上侵害了儿童受抚养权。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父母是不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了,父母离婚的话,孩子就可以自己选择跟着哪一方进行生活,也不用再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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