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深圳

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深圳

导语

在当代社会,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和生活节奏的加快,晚婚晚育已成为不少年轻人的选择。而在深圳这座充满活力的城市,对于晚婚晚育的产假政策也备受关注。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地区晚婚晚育产假的具体天数及相关政策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一重要权益。

晚婚晚育的定义

晚婚晚育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规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而女年满24周岁的初育则为晚育。晚婚晚育的界定不仅有助于控制人口数量,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人口素质。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对于晚婚晚育的群体给予了一定的政策倾斜。

深圳晚婚晚育产假政策

针对晚婚晚育的产假政策,深圳有着明确的规定。女职工生育时,顺产可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情况下,产假将增加30天,即共计128天;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还将额外增加15天。特别地,对于晚育(即女方年满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女职工,深圳地区在基础产假上还将增加15天产假。

此外,深圳的产假政策还涵盖了流产的情况。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则延长至42天。这些规定不仅体现了对女职工身体健康的关怀,也体现了深圳在劳动保障方面的细致入微。

产假期间的待遇保障

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也得到了充分保障。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视为女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这意味着,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享受到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同时,如果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作为额外的收入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产假期间若经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这些天数也应计入产假之内,不能予以排除。这一规定确保了女职工能够充分享受到应有的假期权益。

深圳产假政策的特色与亮点

深圳的产假政策不仅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还在此基础上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例如,深圳地区对于晚育的女职工额外增加了15天产假,这一举措无疑是对晚育群体的特殊关怀和鼓励。此外,深圳还注重保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和生育津贴的领取,确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得到充分的经济保障。

此外,深圳还积极参与构建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通过政府统筹多渠道资金来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从而进一步推动产假政策的落实和完善。

总结

综上所述,深圳地区对于晚婚晚育的产假政策有着明确而细致的规定。无论是基础产假还是晚育增加的产假天数,都充分体现了深圳对女职工生育权益的充分保障和关怀。同时,深圳还注重保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和生育津贴的领取,以及积极参与构建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等举措,进一步推动了产假政策的落实和完善。对于广大女职工而言,这无疑是一份珍贵的礼物和保障。

深圳产假多长时间 (一)

法律主观:

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算了一下,如符合相关条件,最多可以享受193天产假。98天(产假)+30天(难产)+15天(晚育)+3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15天(深圳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的优待)=193天,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而按现行政策规定,生育“单独两孩”的夫妇,女方不能享受30天晚育假,男方也不能享受10天看护假。

法律客观: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深圳晚婚晚育产假规定2024是什么? (二)

深圳晚婚晚育产假规定为90天,对于存在难产等严重的情况的,是可以延长一定的产假时间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来进行认定,劳动者有产假期间享受规定的工资待遇。

一、深圳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是什么

深圳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是: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即98 30=12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即生育双胞胎的产假天数为98 15=113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二、产假待遇有关规定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对于晚婚晚育的行为,是国家提倡的,但对于不同的生育情况所认定的产假时间是不同的,特别是男方也是可以享受规定的陪产假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在深圳晚婚晚育的可以休多少天产假 (三)

-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

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归纳一下,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相关假期的待遇规定】: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原市劳动局明确: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 在增加工资时应作出勤对待。”

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已参加了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该年度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医疗津贴3000元。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应当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女职工应当得到的生育保险其他待遇,也应当由单位承担。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深圳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工资怎么发放? (四)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产假期间应按原工资支付。

《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奥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