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规范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法律文件,是确保双方权益、明确责任与义务的重要基础。本文将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份全面、深入的理解框架。

一、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某项特定的建筑工程项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该合同不仅包含了工程项目的具体范围、质量要求、工期安排,还涵盖了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要素。通用条款作为合同的核心组成部分,为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了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模板。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概述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本部分明确了合同中使用的各类术语的具体含义,确保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一致。同时,规定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包括合同正文、附件、补充协议等,为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提供了明确的解决依据。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发包方负责提供施工条件、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程款等;承包方则需按约定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等。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得到了明确界定,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承包方需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实施。双方就工期进行明确约定,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及工期顺延、延误的相关规定。这有助于确保工程项目按时完成,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和损失。

(四)质量与检验

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要素之一。本部分明确了工程质量的标准、检验程序和方法,如隐蔽工程验收等,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此外,还规定了质量保修期及保修责任等条款,以保障工程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

(五)安全施工

安全施工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本部分强调了施工安全责任,要求承包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同时,规定了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划分,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实施。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本部分详细规定了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调整方法以及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这有助于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避免因价款问题引发的争议和纠纷。

三、注意事项

在签订和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双方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理解无误。在签订前,可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的意见,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2. 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如有争议,应及时沟通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3. 保留相关证据,如施工过程中的文件、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维护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双方应认真对待、严格遵守,以实现工程项目的共赢目标。

建筑装饰施工合同 (一)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修(以下简称装修)的场所系合法拥有。

甲方的有效证明:       。

2、装修场所地址:    。

3、建筑结构:    ,   层;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修施工内容:见附件一《工程报价表》。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总价款:    元,(详见工程报价表)

人民币(大写):    。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10%。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6、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共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当场验收交底。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修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场所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的规定。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室内装修工程相关法律规定。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双方协商。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公共设备管线。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30% 元 进场施工初期 40% 元 施工时间过半 25% 元 竣工验收 竣工后三天内 5%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时 100% 元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修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5)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按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施工时间施工作业。

(3)召集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5、工程竣工后,甲方如未按约定对整体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工期顺延。

7、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8、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和装饰材料的,甲方应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建筑装修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依法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3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3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其它约定

1、

2、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程报价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三:乙方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消防安装工程合同 (二)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 第五条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 付款方式: 价款调整: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04.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第七条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材料设备采购 第九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4.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4.4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4.5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4.6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4.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维护人员共计人,直至完全独立操作为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廉洁约定 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的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带有娱乐性质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乙方单位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对于乙方举报买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买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 2.乙方不得邀请甲方人员参加带有娱乐性的宴席,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3.乙方在合作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甲方审计部。 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5.乙方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审计部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在以后合作过程中,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再让利20%,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应付乙方所有货款,并终止本协议。 6.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扣除所有应付乙方货款,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其他方面的责任。 甲方监督电话: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经办人: 合同经办人: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 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协议签订地:

桩基础施工合同 (三)

桩 基 础 工 程 合 同 书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单桩深度暂定 米,共约 条,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 KN。 2、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打桩人工费,包施工用电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普通桩尖、包焊条等辅助材料。 ①打桩单价:Ф500桩按 元/米,此单价含桩管材料费及辅材费、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普通桩尖( 元/个),含税金。如使用标准桩尖,价格另议。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不宜多于3个3。 ②竣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自然地面计算到桩尖。送桩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现场书面通知为准:送桩深度不得超过甲方书面通知送桩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指浪费桩或送桩过深产生的接桩费用) 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为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1、自试桩之日起计 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 年 月 日前进场施工。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时,如因台风、暴雨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经双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元补尝。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2000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 乙方须持有加盖公司财务章收据及发票支取工程款。 (二) 乙方在保质量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进度款报表后应在七天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及时支付进度款; 2、打桩完工,桩测试合格付到总工程进度款的70%; 3、余下30%工程款于桩基础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清。甲方须在乙方打完最后一根桩的三个月内完成桩基础验收工作;验收时间越过三个月,甲、乙双方视桩基础为合格工程,并同时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承包方式: 1、技术要求: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乙方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以静载法检测抽样试验结果为准。试桩合格,费用则甲方负责;试桩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返工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税金负责: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价格为含税价。 3、水电费负责: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监理公司应委派人员驻工地负责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签证。 2、交施工图纸两份和地质资料一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审。 3、按乙方施工要求搞好施工及进桩现场的“三通一平”,提供水源、电源到桩基础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场地人员、机器、材料进出畅通。由甲方负责清理好场地地面,地下一切障碍物,如场地下陷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须回填到乙方可以施工为止,费用由甲方负责,确保材料送到指定施工区域。 4、甲方负责以书面形式提供细线基点、±0.00标高及送桩深度;待乙方将轴线及桩位放好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如乙方所放轴线及桩位复核无误后作书面的确认。 5、施工报建手续和报建费由甲方办理和承担,乙方负责提供有关资料。 6、甲方提供桩基础施工图2份,工程地质勘查报告1份,组织有关部分进行图纸会审,乙方整理后各方盖章后,自存留底。 7、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进桩计划,及时提供合格管桩。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及项目指挥。 2、组织各种机械进退场,开工前向甲方提供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图、网络图及负责人名单),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乙方负责压桩工人住宿及饭堂费用。 3、进场时须向甲方提交桩机证及机长、桩机手证。 4、如实做好单桩施工记录及各种交工验收资料。 5、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因此而导致的经济责任。 6、听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及现场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及要求。 7、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不得拖延工期,及时按阶段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以便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8、乙方应将驻现场施工人员名单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注意用电安全,如发生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现场应设置安全员。 10、乙方应做好现场保安工作及教育,做好四防,加强防范措施,设置专人负责。 11、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城市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竣工验收文件移交甲方(一式四份)。 第九条、注意事项; 1、乙方按桩基础施工图及设计更改通知施工,如质量不合格属乙方造成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断桩问题,如属施工技术问题,则由乙方负责;如属地质和桩自身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 4、打桩过程引起的桩偏位超出桩基础规范允许范围而导致承台或基础梁加大,相应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因地质原因所致压桩机不能施工,甲方可改用其他方法施工如冲孔灌注桩,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列入本合同工期内。 第十条、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协商变更、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本工程甲方已全权委托中山市火炬建设监理公司进行质量和工程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补充合同条款解决。双方签定的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力。如遇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仲裁,或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当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定地点: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奥律网希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