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对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制定与实施,一直秉持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近年来,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江西省政府对土地征收补偿政策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从明确各类土地的补偿标准,到强化政府责任确保资金到位,再到细化补偿方式和支付期限,江西省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日益健全,为农民提供了更为全面和有力的保障。这一系列举措,不仅体现了江西省政府对农民权益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心。
- 1、江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 2、2016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
- 3、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一般都是多少?
- 4、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江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一)

贡献者回答江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详细列出,涵盖多种土地类型。耕地补偿方面,旱田每亩补偿金额为5.3万元,水田则高达9万元,而菜田的补偿标准最高,每亩补偿可达15万元。
对于基本农田的补偿,情况有所不同。旱田的补偿标准调整为每亩5.8万元,水田则为9.9万元,菜田的补偿标准同样为15.6万元。
此外,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3.8万元。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每亩补偿13.6万元。
至于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的补偿,则相对较低,每亩补偿2.1万元。
这些补偿标准旨在确保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权益得到合理保护,同时也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依据。
2016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 (二)
贡献者回答2016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中,明确了多种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对于耕地补偿,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为9万元,菜田则为15万元。而征收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更高,旱田为5.8万元,水田为9.9万元,菜田为15.6万元。除此之外,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的平均每亩补偿为13.8万元,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的平均每亩补偿为13.6万元,而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的平均每亩补偿仅为2.1万元。
除了土地补偿外,还有其他税费需支付。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房屋及其他地上物补偿标准也有所规定。房屋补偿中,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制砖砼结构房屋为2800元,砖瓦房2400元,平房1900元。对于其他地上附着物,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165元,沼气池4600元,厕所190—300元,猪鸡舍150—260元,塑料大棚165—280元,菜窖180—330元,砖石墙190元,格栅450元,大门楼2400元,饮用水井1000元,农家排灌水井15000元,排灌大井3万元,排水管80—150元。
此外,还有一系列的补助费用,如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坟每座补偿5000元。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一般都是多少? (三)
贡献者回答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批准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地方*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也有根据本地具体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对具体补偿都有详细的规定,建议你们到当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去咨询一下。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 (四)
贡献者回答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农村集体所有成员共有,日常管理工作通常由当地村委会负责。这笔征地补偿费用必须用于安置征地后的农民。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若需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补助费将支付给该组织,并由其管理和使用。
这一规定确保了征地补偿费用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既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又确保了征地后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也强调了村委会在征地补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应确保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真正惠及广大农民。
此外,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推动相关政策的完善和执行,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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