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体系中,刑拘释放转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其法律条款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具体而言,当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期限已到,且案件尚未办结时,若符合取保候审
刑拘释放转取保候审的法律条款 (一)

贡献者回答刑拘转取保的释放条款是: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在我国,被刑事拘留后,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缴纳保证金后犯罪嫌疑人即可暂时解除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法律条款九十一条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 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是刑法的第几条规定 (三)
贡献者回答取保候审是第六十五条规定,取保候审是指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不予羁押,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违反相关规定,但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这种强制措施既可以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顾家庭或者从事原来的工作和劳动,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又可以使其感到国家和社会对其的关怀,还可以减少国家用于在押人犯的生活、管理费用等项开支,从而减轻羁押场所的工作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法律条文有哪些 (四)
贡献者回答取保候审的法律条文主要出自《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以下是该法条中关于取保候审适用情形的具体规定:
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对于这类嫌疑人或被告,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意味着,尽管嫌疑人或被告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但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性,那么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对于因健康或家庭责任原因而无法自理或照顾婴儿的妇女,在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当嫌疑人或被告的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处理完毕时,为了继续调查或审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为公安机关。这些规定确保了取保候审措施在合法、合理且人道的框架内实施。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取保候审法律条文的信息了解不少了,奥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