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离婚协议债权债务全部由一方承担
- 2、离婚协议债务婚内共同贷款归男方承担,女方是否不需要再承担这个债务了呢
- 3、在有债务之后夫妻之间签下离婚协议书上写着所有债务归男方所有 那么如果男方跑了的话该怎么办
- 4、婚内一方有信用卡纠纷,离异后另一方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吗?离婚协议书已写清债务各自承担一部分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离婚协议债权债务全部由一方承担 (一)

答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约定债务一方承担有效。根据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 夫妻财产分割 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 夫妻共同债务 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因此, 离婚协议中 约定由一方承担婚内债务有效,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协议债务婚内共同贷款归男方承担,女方是否不需要再承担这个债务了呢 (二)
答离婚协议中若明确指出婚内共同贷款归男方承担,女方在法律上对于这部分特定债务确实不需要再承担。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协议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在双方自愿、平等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意味着,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婚内共同贷款由男方承担,女方理论上可以不再承担这部分债务。
债务的相对性:虽然离婚协议对双方有约束力,但如果债权人并未同意该债务的转移,女方仍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处理此类债务时,最好能够取得债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进行相应的债务转移手续。
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如果协议内容存在争议或不明确,或者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产生纠纷,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这意味着,即使离婚协议中有明确规定,女方是否仍需承担债务也可能受到法院最终判决的影响。
综上所述,虽然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婚内共同贷款由男方承担,但女方是否需要真正承担这部分债务还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协议的法律效力、债权的相对性以及法院的最终裁决等。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在有债务之后夫妻之间签下离婚协议书上写着所有债务归男方所有 那么如果男方跑了的话该怎么办 (三)
答离婚协议书上写所有债务由男方偿还,与女方无关,该协议只在男女双方有法律效力,不影响债权人向女方主张偿还债务。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扩展资料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内一方有信用卡纠纷,离异后另一方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吗?离婚协议书已写清债务各自承担一部分 (四)
答婚内一方有信用卡纠纷,离异后另一方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该债务责任,但具体情况需根据离婚协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1. 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债务部分。这种约定在双方之间是有效的,但对外不一定具有约束力。
2.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债务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如果债权人不知道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具体约定,他仍然有权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
3.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如果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主张权利,通常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有两种例外情况:一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二是能够证明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
4. 离婚后的追偿权: 如果离婚协议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且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那么该方有权基于离婚协议向另一方主张追偿。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这种追偿请求。
综上所述,虽然离婚协议书中可以约定债务各自承担一部分,但这种约定对外不一定具有约束力。如果债权人主张权利,夫妻双方可能仍需共同承担责任。不过,承担责任的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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