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解析
-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背景与内容
-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核心内容
- 三、关联方交易披露的实务操作与挑战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__企业会计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解析
在财务会计领域,企业会计准则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号”)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以下简称“准则第36号”)是其中尤为重要的两部分,它们对于关联方关系的认定及交易的披露具有深远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背景与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由财政部于2008年8月7日正式颁布,旨在全面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并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供解释和指导。该文件涵盖了多个方面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处理,其中包括对关联方交易的特定要求。
在解释第2号中,对于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明确了在内地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现等效后,除部分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以及关联方披露两项差异外,其他交易事项应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这一规定确保了财务报告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提升了国际投资者的信心。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核心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则专门针对关联方关系的认定及交易的披露制定了详细的规则。准则第36号对“关联方”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即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这一定义强调了关联方关系的实质,而非仅仅依赖法律形式。
在关联方交易的披露方面,准则第36号要求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的类型及其交易要素,包括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定价政策等。同时,对于类型相同的非重大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会计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的情况下,可以合并披露。这一规定既保证了信息的全面性,又提高了披露的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关联方关系的披露同样重要。当存在控制关系时,不论有无交易,均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有关情况。对于存在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无交易的情况,则无需披露。这一规定有助于投资者了解企业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从而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
三、关联方交易披露的实务操作与挑战
在实际操作中,关联方交易的披露面临诸多挑战。例如,定价政策的确定就是一个核心问题。虽然准则要求披露定价政策,但具体采用何种定价政策并未明确规定。企业可能滥用定价政策,通过关联方交易进行利润转移,从而损害股东利益。因此,加强对定价政策的监管和审计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关联方关系的复杂性也可能导致披露的难度增加。企业可能通过广泛而复杂的关系和组织结构增加关联方交易的复杂程度,使得审计师难以准确识别和评估关联
- 1、关联方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2、关联交易法规释义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__企业会计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解释的相关问答
关联方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
贡献者回答税法上的关联方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 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 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
会计上对关联方的认定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1.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2.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3.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4.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构成企业的关联方包括:
1. 该企业的母公司。
2. 该企业的子公司。
3. 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 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 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 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 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8. 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 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 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就是关联方关系的认定标准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联交易法规释义 (二)
贡献者回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规定,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条件包括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中获益,重大影响则指参与决策但不决定政策。凡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均视为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但与公平竞争原则相悖。交易双方因关联关系而可能节约谈判成本,保障合同优先执行,提高交易效率,但也可能在非竞争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损害股东权益。因此,全面规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至关重要。
我国高度重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对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定义和信息披露进行了详细规定。关联交易,即关连交易或简体关连交易,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和关联人之间的交易。若董事、总裁或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联公司有联系,也属于关联关系范畴。关联关系管理旨在防止公司被掏空,严格监管以保护股东权益,确保董事遵守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新会计准则,关联方交易定义为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不论是否收取价款。这旨在确保交易透明度和公平性,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扩展资料
关联交易(Connected transaction)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为存在,从有利的 方面讲,交易双方因存在关联关系,可以节约大量商业谈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并可 运用行政的力量保证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从不利的方面讲,由 于关联交易方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进行,从而有可能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 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股东或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也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奥律网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